昨晚刚下了一场大雨,湿润的空气被柔和的海风吹动,穿过这座滨海城市的高楼大厦,像是一面刷子为城市施展了魔法,一切都是那么的清新。
天空被洗净后显得格外澄澈,少年坐在位置上,单手撑住脑袋看着窗外的云卷云舒。
假期才刚刚过去,但总给人感觉已经过去许久了,作为苦逼的高三党,他们这周还要补调休的课,剩下的几天日子像是一个世纪那么难熬。
窗外的杨树上落下一对鸳鸯,两只鸳鸯在树上叽叽喳喳的叫着,甜蜜的贴在一起,耳鬓厮磨。
两双瞳孔又看向教室内,让少年感觉那是在看自己。
看着这一对鸳鸯,路明非心情都渐渐开朗了起来,他感觉今天有个好兆头。
如此美妙的天气,这对鸳鸯的到来又仿佛是在暗示着他什么。
这是早点来学校的好处,难得的静谧时间,他装作有些犯困的样子,偷偷的、悄悄的、不着痕迹的微微侧头,看向教室后窗边的角落。
角落中的长椅上坐着一名少女,少女穿着白色的棉布裙子和一双蕾丝花边的白短袜,长发上别着一只hello kitty的发卡,她手中捧着一本杜拉斯的《情人》,清晨的阳光洒在她的裙子和肌肤上,一切都仿佛是透明的。
她干净的就像是窗外如洗的天空,又让路明非联想到夏日荷塘中盛开的白莲花。
陈雯雯今天的穿着,一如他们那日的初见,唤起了路明非的不少美好回忆。
对于路明非来说,陈雯雯是他生命中的第一个女性偶像,就像是一束照入他灰蒙蒙世界中的光。
十五岁时,在他们初见的那段时间,他认为世界上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娶了这个女孩儿。
他一直觉得自己是有希望的,因为他是陈雯雯邀请加入文学社的,要知道社长陈雯雯一共也只邀请过两名社员,一个是他,另一个是他们班的赵孟华。
仿佛是察觉到了少年的目光,陈雯雯抬起了头,在双方目光交汇之时,路明非感觉心中一阵悸动,多年来养成的那股怂劲儿让他下意识的想要回头。
但他心中又有个声音在说不,他感觉今天的兆头很好,而陈雯雯也没有回避他的目光。
她起身了,她还在注视着我。
路明非的心中有些莫名的激动,可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些什么。
“路明非。”
陈雯雯的声音就如同她名字的谐音,总给人一种很文静的感觉,听着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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