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怕我倒是不怕,咱怕啥,男女之间不就是那么回事么。
只是我不甘心啊,咱一个穿越女,那可是主角才有的待遇,要是穿越到古代,只当个以笑取取人的风尘女子,我是无论如何也不服,再怎么说,咱也得跟小凤仙,李诗诗,陈圆圆这些前辈比肩吧。
什么,赎身走人,换个行当?
不换,这里各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赚钱又轻松,女人哪有不被男人压的,来了这吧,我就跟回家一样,赶我都不走。
我没疯,人生不就是这样起起落落么,我只是不甘心当小角色,我要成名,我要跟李诗诗,陈圆圆一样,成为倾国倾城的名角。
所以,十三岁那年,我做了个决定,以诗词扬名。
诗词不能乱抄,乱抄会被当成妖怪的,一开始,我只写些明清诗人的诗句,又挑那些看着可以,又不是太惊艳的写。
写来写去,只用了半年我就成才女了,真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就连妈妈也要给我几分面子。
之后,我开始为名声大噪造势,为此,我特意勾搭上了一个有才华,没钱没权,又三心二意的秀才。
我先是假装跟他谈情说爱,然后又不给他占便宜,就这么吊着他。
秀才文才是有的,可是他没权没钱,根本就过不了妈妈那一关,更没有能量来强迫我。
只用了三个月,秀才就耐不住寂寞,跟别的女人好上了。
我让人将这事宣扬的沸沸扬扬,然后在大家众志成城声讨秀才的时候,寄出了大杀器,纳兰性德的相思诗。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嘻嘻,真是好诗,而且应景,不枉我苦辛营造这种局面。
可想而知,这首诗一出,一时间洛阳纸贵,我的诗名,才名,立刻疯传大江南北。
你问那个秀才啊,这秀才傻,还以为我是真爱她,结果我的诗写出来没几天,他就羞愧的投湖自尽了,你说傻不傻。
而且秀才的死,也是我人生的转折点。
他死了,不但没有损害我的名声,反而更刺激了话题性,大大提升了这首诗的魅力。
当我艳名传遍大江南北,一时间风头无二时,我的金手指觉醒了。
对,就是这颗珠子,它是跟我穿越过来的,我醒来的时候它就在我嘴里。
这颗珠子可不简单,它叫天运珠,能收取与赋予别人气运,现在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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