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豪门,有三大爱好,骏马,书法,还有猎鹰。
少年时期,薛牧山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曾单骑走天下,畅游九州之地。
如今老了,骑马的爱好已经被薛牧山舍弃,只剩下了书法与猎鹰。
王旭自负,一手唐代大家颜真卿的颜体字,足以被薛牧山刮目相看,只要让自己的书法进入薛牧山视线,收徒之事应该不难。
难的是,薛牧山隐居的三涧溪,外人根本进不去,他也不出来,只有飞禽走兽才能通行。
王旭必须找到上等的猎鹰,作为晋身之资,才有可能将薛牧山引出来。
猎鹰,他已经让人去打听了,溧阳县多山,猎鹰也有不少,有了眉目他便会行动。
只是这事急不得,快了三五个月,慢了一年半载,不是说解决就能解决的。
“唉,都怪爹娘没本事,要是我王家,也是世家大族,怎么会为你请个妥当的老师都请不到。”听到王旭的话,王夫人陷入自责。
这一世的爹娘,对王旭是十二个心。
王旭从小就是孤儿,哪里被人这么关心过,心中没来由的一暖,情不自禁的说道:“母亲别担心,些许挫折,其实我早就料到了,算不得什么。”
“噗...”
王夫人突然破涕为笑,笑的王旭有些不知所措。
难道他说错话了,没有啊,当年选定寒门孕育分身,本体就想到了前期可能会遇到困难。
寒门与世家是两个层次,世家大族之人,根本不用为师源发愁,祖辈自有相熟的大儒,让后辈弟子拜入门下。
他选择寒门孕育分身,便知道前期的路要难走些,但是条条道路通罗马,渡过前期,后面依然是殊路同归。
“你才几岁,还早就料到了,难不成你是在娘胎里想的,竟说些胡话。”王夫人破涕为笑,伸手点了点王旭的脑门,真跟哄孩子一样。
王旭脸色一苦,他的记忆与思维传承于本体,有时候情不自禁的,就将自己当做了成年人,忘了这具分身才八岁。
幸好他一直表现的老成,王夫人也没有多想。
看来,日后说话得注意些了,不然有些话落在别人耳中,未必不会起疑心。
“母亲,孩儿先出去了...”在王夫人的啼笑中,王旭落荒而逃,身为人子,有人关心的感觉...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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