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若是一个个的杀,他倒也不惧,但是,他不可能以一挡百,一旦他们溃逃,他根本拦不住。
十分钟后,秦十郎率众赶来,新人们依旧面色惨白,汗流浃背,但却不敢多说。林浩惊异,不过,在发现他们看向秦十郎的目光中,多了抹难掩的恐惧后,立时明白了一切。
“怎么样?”
毫不在意自己已经成了新人眼中的魔鬼,秦十郎出声发问,林浩点头,把看到的一切,说了出来。
“那部落地势极好,易守难攻,正面冲突下,我们恐怕要付出不小的代价。”女作家蹙眉,把问题的关键挑了出来,富二代灵机一动,想到了个比较自私的点子:“他们不是说要杀我们吗?随便找个人出现在他们身前,把他们引下来后,我们再进行伏击,肯定能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胜利。”
其实路飞扬心中最好的人选是林浩,毕竟,暴龙是他杀死的,人也是他抓的,那些土著对他的印象,无疑最深,可是,他现在是团队核心,最强存在,他怎么敢贸然得罪。
“也可以火攻,等夜幕降下来,找几个身手灵活的摸上去,保证很快便能让那群家伙变成烤猪。”杜老大插嘴,彰显自己的存在价值,他怕被遗忘后,关键时刻会被作为炮灰抛弃。
“要是那巫被烧死了怎么办?别忘了,他可只是个干瘦老头!!”路飞扬反驳,强势的推行自己的计划,林浩点头,倒是没否决这个方案。
“既然大家都同意,那么,就挑个人选出来,让他做诱饵。”路飞扬兴奋,对于自己的第一个有效计划,灌注了极大的热情,“我的建议,是蒋尚志,至于原因吗?第一,他实力强,速度快,不论发生什么,都能活着回来;第二,他参与了抓捕土著,那群家伙肯定会对他印象深刻。”
蒋尚志这个家伙,太过孤傲,和所有人,不论新人还是老人,都关系不好,路飞扬坑他,一是他的确适合,没人会反对,二则,卖个人情给杜淳。
“你让我去?”
阴着张脸,蒋尚志就像是一匹凶残的孤狼,不过,路飞扬好歹是经过了爱丽丝城堡的惨烈厮杀,蒋尚志的凶残,根本左右不了他的情绪。
“你最适合。”
富二代咧嘴,露出了个灿烂笑容。
蒋尚志怒极反笑,完全没意识到这是富二代的又一个大坑,“我最适合,那个巫明显是为杀死暴龙的人震怒,你说我最适合,瞎了你的狗眼吗?”
静!!
蒋尚志话音刚落,三十多人的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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