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冲锋枪,他更喜欢美国鬼子手里的加兰德,毕竟第一次上战场就是使用的加兰德,久而久之,对比其他类型的枪,加兰德才是他的钟爱。
「上,歼灭了他们,不能被二排抢了咱们的肉!」
夏远丢出一颗手榴弹,手榴弹在几名抵抗的美国鬼子头上爆炸开,枪声销声匿迹,他大喊着,带领着一排的战士们从侧面宛若一把尖刀。
美国鬼子本身就比较胆小,惜命,面对侧翼遭受和正面遭受的袭击,一个排的美国鬼子几乎没什么太过强劲的抵抗力,战士们冲到他们头上,端起手里的pps,对着这群美国鬼子的身体便扣动了扳机。
这是他们出国作战的第一次战斗,面对着三十多名美国鬼子,两个排的志愿军战士把心中的怒火发泄到这群洋鬼子身上,最为凄惨的一名美国鬼子身体上布满了弹孔。
仅仅十分钟的时间,两个排的战士冲上去就歼灭了美军的一个排,自己无任何伤亡。
战斗结束的非常顺利。
马大个拿着一支汤姆逊冲锋枪,
说:「老夏,你看看,敌人用的枪还真是奇怪。」
夏远没理会马大个,把自己的pps冲锋枪挂在腰间,捡起地上的一支加兰德,退出弹夹看了眼,已经打空了。他便在这些美国鬼子身上摸索了起来,抓到子弹袋就往身上揣,还道:「老杨,扒他们的衣服,扒他们的子弹袋,鞋子袜子啥的都别放过,三十多套衣服呢。」
马大个有点不太敢相信的掏了掏耳朵,「不是老夏,你扒他们的衣服做啥?」
老杨也说:「这样做会不会不太好。」
「有啥不好的,他们的衣服可是好东西,能防冻,还能防雨,你再看看他们的鞋子,踩到钉子都不怕扎到脚。」
夏远咧着嘴,把子弹袋挂在身上,身后把美国鬼子的衣服给脱了,边脱边说:「这些东西关键时刻能救命,还为了一点人道主义做什么,不知道是志愿军战士的命重要,还是所谓的人道主义重要。」
(本章完)
61422506
村中修狗提醒您:看完记得收藏【月球小说】 www.yueqiumao.net,下次我更新您才方便继续阅读哦,期待精彩继续!您也可以用手机版:m.yueqiumao.net,随时随地都可以畅阅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