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前,军团长卡洛斯背手直立在一架木质战车上,火把橘黄的光映在他脸上,一旁副官递上一颗鹅卵石形状的晶石,卡洛斯摆了摆手,那是扩音石,他不需要这东西。
“正!”
卡洛斯一声暴喝,在场所有士兵都听到他的声音,距离他较近的士兵,耳中嗡鸣作响,听到这声‘正’,士兵们马上站的笔直。
这就是马克伯爵与卡洛斯的差距,这种差距会在一会的战前动员中更加明显,相比卡洛斯,马克伯爵根本不配指挥士兵战斗。
“今晚攻黑土要塞,害怕吗!”
卡洛斯缓缓拔出腰间的长剑,神色严肃的卡洛斯威严感十足,哪有还有坐在铁锅前用头盔喝海鲜汤的样子。
“害怕不丢人,我第一次攻打部落要塞时,还是二等兵,吓的一晚上睡不着,第二天浑浑噩噩攻上要塞,那座要塞是西米顿要塞,没错,就是那座部落扬言,帝国永远攻不破的要塞。
知道怕,说明你们足够勇敢,就算心中畏惧,也会投身战场,这是为了什么?保卫帝国?狗屁!这是为了今后给予你们所爱之人安定、幸福的生活。
老子不会鼓励你们,跟老子杀上黑土要塞,老子给你们打头阵,杀光他们!”
夜风将军营内的火把吹的摇曳不止,军团长卡洛斯做出了马克伯爵永远做不到的事,就是亲自带头冲锋,战场上,‘给我冲’和‘跟我冲’完全是两个概念。
“杀,杀,杀!!”
几十万士兵震耳欲聋的喊声传开,至于是否被黑土要塞的敌人发现,卡洛斯根本不在乎,三十多万士兵,其中一定有敌方的探子,这是不可避免的事,就像部落中也有他的探子一样。
卡洛斯的举动其实十分冒险,他一旦身死,那对士气的打击将是毁灭性的,但现在的局势已经不容考虑这点,况且卡洛斯已经布置好后手。
部落方正在持续炸毁黑土要塞,一旦炸出一定规模的通道,足够大军通过,那部落方将会调集大量兵力,从这个突破口长驱直入,倒时就不是防御战或攻坚战了,而是决战,这是部落方最想看到的情况。
卡洛斯的话,让一旁副官的脸色有些煞白,这名参战无数的副官拳头紧握。
“你死了娘吗。”
卡洛斯走下木质战车,对着副官就是一脚。
“军团长,三思啊,我们还有些时间……”
“放屁,黑土要塞从内部炸容易,修复难上加难,还有,如果我死了,马上用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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