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方知行心头一惊,抬脚踮起灯笼,高高踢起。
灯笼挂在了树枝上,照亮了周遭。
方知行环顾一看,不由得倒吸冷气。
一个个骷髅正从四面八方聚拢而来,将他团团包围了。
骷髅林林总总,数量多到难以估量。
它们靠近过来,异口同声:
“打扰吾等安眠之人,不得好死!”
方知行脸色阴沉下来,提起屠龙宝刀,杀了上去。
稀里哗啦!
任凭骷髅的骨骼坚硬,却还是敌不过三级宝刀的锋利。
方知行接连砍杀了十多个骷髅,然后他足尖一点,拔地而起,落在了树上。
粗略判断,这些骷髅的实力介于一禽境到五禽境之间。
方知行能够轻松杀死它们。
问题是,它们数量太多了。
而且,骷髅是没有血肉的。
方知行从来不惧怕群殴,他是杀得越多反而越强。
但面对这群骷髅怪,他最大的优势彻底丧失了。
长久下去,只会被一点点耗死。
更要命的是,骷髅属于死灵生物,这意味着它们很难被杀死。
方知行必须集中力量,一击摧毁它们的骷髅头。
或者,他必须得先砍掉骷髅头,再一脚踩碎了,才算是干掉一个。
然而,面对一众骷髅的围攻,方知行是来不及踩碎砍掉的骷髅头的。
于是,被砍掉头的骷髅,只需捡起自己的头放在脖子上,就能再次攻击他。
顷刻间,成百上千的骷髅包围住大树,然后它们手脚并用,灵巧如猿猴一般,爬了上来。
方知行面皮紧绷起來,纵身一跃,脚底踩中一个骷髅的头顶,随即高高弹起,朝着远处飘荡而去。
论身法和速度,他还是很有信心的。
而那个骷髅的头,被一脚踩得稀碎,像是摔在地上的西瓜一样炸开。
几个起落间,他从骷髅大军的包围中杀了出来。
“可悲的人类,愿伱从此没有痛苦,没有悲伤。”
蓦然,一声呢喃突兀的响起。
方知行目光一闪,就见到一个身穿破烂黑衣的骷髅,大摇大摆从林间走了出来,堵在了前路上。
“滚!”
方知行不想理睬这个黑衣骷髅,脚底突然炸开,以更快的速度掠身疾行。
哪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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