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统让他大哥拉到三百里外的五国城卖了,这才换了条锻钢虎枪回来。
但实际上那是他阿玛最后一次进山狩猎,他本来是想找那猛虎报仇,但没想到自己还能活着从山里出来。
否则应该带上兄弟子侄,组成一支狩猎队进山,十拿九稳。
他阿玛只是觉得快到冬天了,自己腿瘸了不能打猎,会成为家庭乃至部族的累赘,浪费有限的粮食,不如进山找老仇人拼一把,不论成败都是英雄好汉。
哪怕以身饲虎,没跌份儿,心里头痛快。
万万没想到。
他阿玛腿断了不好过,在家庭的帮助下长好了,只是有点跛,吃不住劲儿,跑得慢。
那畜生腿也断了,可没人给它接骨,搁林子里撵个狍子都费劲,饿得皮包骨头,拴狍子的套子都挣不脱了!
再去晚点,都不用打,那畜生就自己饿死了。
其实后来的生活,也并没有他阿玛想象中那么绝望,虽然腿瘸了打猎不方便,但黑真诸部的生活方式并非只有打猎。
他们还能捕鱼,当然这个难度系数也不小。
隆冬,大江上的冰窟窿,人在野外一坐就是一俩时辰,大马哈、鲤鱼,还有三五十斤重的哲罗鱼,那玩意的鱼皮是做衣裳最好的材料。
不论如何,那次狩猎让他阿玛心有余悸,给他起名为老虎,便希望他像猛虎一样强壮、有力。
后来他大哥用那杆虎枪,带着二哥又猎杀过一头老虎,使他们家成为松花江上远近闻名的猎人,就算在三百里外的五国城,一打听都有响当当的名气。
五国城,在后来的哈尔滨依兰县,靠近佳木斯。
从沈阳往东北走,还要走两千里地。
他们有自己的语言、文化、生产习惯和谋生技艺,老虎也本该是林海雪原的万兽之王。
直到建州人发现,野人女真是极好的兵源。
他们当然是最好的兵源!
沈阳刚入秋,五国城就已经入冬了。
五国城跟沈阳的温度差异,就和沈阳跟北京的温度差异一样大。
建州人生活的冰天雪地、耐寒善战,跟黑真人比起来,屁都不算。
生活在松花江畔、兴安岭下的部落民,身体、射术、求生能力以及运气,就是比生在中原甚至生在辽东的百姓要强,而且普遍强得多。
这跟人种没关系,一个人生在中原,从小过得是什么日子?
老虎小时候听他阿玛讲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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