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尔湾,那边有元帅府新开垦的地可以分配,帅府按人均二两狮子票补盖房子的钱,都安置了。
不过跟士兵在地方占人头分地政策相对应的,是这些士兵同时也会失去帅府对成家鼓励的额外月粮。
即便如此,在地方安家分地,带来的收入也比额外月粮多。
本身额外月粮就和兵粮不一样,兵粮固定,但鼓励成家的额外月粮不固定。
最早是依照士兵勋位,最低只有每月十五斤青稞面,但除了兵勋,还会因为驻防位置产生变化,比如南山堡驻防辛苦鸟不拉屎,就会多一些,基本上都按一百斤青稞面发。
还有的地方取得其他食物容易,就会用其他东西替代,靠山近的给茶、在海北海西给盐,还有的地方给烟草和酥油。
这都是陕北老兵才有待遇,后来分出野战和屯牧,开始发军饷,额外月粮就按照士兵意愿,可以折成狮子票、银两、青稞。
但总的来说,不如成家分地给的多。
这意味着湟水河谷十万百姓,人均原粮近一千二百斤,经过加工是八百多斤成品粮……这是非常高的粮食占有量。
对刘承宗来说,这份人均八百多斤的粮食占有量,在成就上的意义甚至超过了战场上正面击败敌军的任何一场胜利。
因为如果田地占有、粮食占有的本身不是人均,那么实际上在农业社会,人均数字就没什么意义。
比如同样是人均一千多斤原粮的占有,把均田后的自耕农换成一个地主家庭和二十个佃农家庭,结果一样,但人的生活水平完全不同。
不算赋税、摊派,只是简略地算下来,佃租一半,地主家庭四个人占了四万多斤,佃农家庭八十个人占了四万多斤,等于佃农家每个人五百来斤原粮。
算下来成粮就只有不到三百多斤了。
当然三百多斤……活着肯定是没有问题。
毕竟家庭一般都有小孩老人,饭量没那么大,一家人在交易、生活物资上会略显拮据,却也谈不上非常坏,至多是没有承担意外风险的能力。
但这是丰收。
这也是佃户必须有牛的原因,他得多佃田,多干活,这种口均七八亩、户均二三十亩的田,佃户很难保证长久生活,至少要佃四五十亩,才能说有个长远生活的样子。
在湟水河谷这样的地方要是佃上一百亩,家里丁口又不多,那在丰收的时候,佃户也能想吃肉就吃肉、想喝酒就喝酒,家里人过年有新衣裳穿,还有肉饺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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