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每名士兵都被迫处于数杆矛锋的威胁之下,同时又在狭窄的缝隙中搜寻刺杀的目标。
但实际上密集军阵里使用长矛的军士,使命并非尽最大努力刺杀一个或两个敌人,而是前进。
而在其侧面迭进的小队则并不上前,只以强弓大弩火枪瞄准敌军的脸射击,试图用投射兵器打开缺口。
并不是天底下只有后金军擅长用劲弓射面,而是这个年代,但凡装备水平正常的正规军交战,你拿着弓箭不射脸等于没用。
难不成去射甲缝啊?
别说拿弓箭射击甲缝了,就算端着长矛都戳不着甲缝,隔着四五米,谁能看清甲缝在哪儿?
哪怕人只穿一身硬皮甲,甚至绢甲、厚纸甲,箭打身上就只有个皮外伤了,只有朝缺少防护的脸上放箭,才是一击致命的方法。
但在枪矛林中,想准确命中面部也不容易。
反倒是火枪在这种混战中有极大的优越性,只要命中,不论打到哪个部位,都能让人快速失去战斗力。
在正面交锋的过程中,位于明军侧翼、背后的元帅军游骑也没闲着,一次次以火枪骑兵袭扰,甚至组成小队、大队向阵脚冲击,但很难奏效。
毕竟重步兵这玩意儿,本身就抗冲击。
战斗刚开始,你冲,人家体力充沛、斗志高昂,不可能冲得动,甚至还敢拿弓弩射你。
战斗开始一段时间,人家体力不足、斗志涣散,就算在心理上冲得动,人家肉体上也跑不动,等于你还是没冲动。
所以其实对正处于肉搏战中的重甲步兵来说,就算没被投射兵器击中,也会很快失去战斗力……能披挂重甲维持阵线肉搏一刻钟,就已经算体力超人之辈了。
这方面明显张天琳的下马步兵更有优势,他们在交锋开始时的体力就更为充沛,很快镇筸兵前线的重步兵便体力不支,一个个小队都发生动摇,缓缓向后退去。
张天琳的步兵自然乘胜追击,不过也仅仅向前推进十余步,战线就迅速被迭阵中位于后面的小队补上,展开新一轮搏杀。
双方打了两个来回,战线在拉扯中回到远点,军兵也在进退间换了一批,军官们也摸清了对手的作战能力,就该随军携带的火炮上场了。
犬牙交错的战线时不时爆出一阵巨大硝烟,军兵随即踩着敌方伤兵与阵亡士兵的尸首冲入阵线,以佩刀和金瓜骨朵抡出一片血肉横飞。
同时,战场西边的槐树林里奔出十余名扛旗的辽东骑兵,正处于战场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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