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狗。
她的真实目的,是老板吧?
之前故意说出那些话,为了折辱老板。
现在又想要让他动手,将老板给阉了。
但,瘦高个男人看着王卿清亮的眼神,他的心中,又不免生出些许的动摇。
一切,正如王卿所说——
这些年来,他在这个地方,明明不想,却不得不被迫双手沾满鲜血。
哪里有什么忍辱负重?
不过是他胆小如鼠、苟且偷生罢了。
但是,他还要这样继续蝇营狗苟下去吗?
明明面前的女人,已经几次三番告诉他:今天,不管他做什么,都会帮他。
瘦高个男人的眼神,开始不再避讳,直挺挺地落在了沙皮狗的身上。
再对上沙皮狗眼神的一刹那,他还本能地有些畏惧,下意识地目光闪躲,想要回避。
但是下一刻,他又努力地迎上了那双苍老的狗眼。
过去痛苦的回忆,涌上他的脑海。
他已经忘记了自己最开始,是住在什么样的地方,有着什么样的父母。
记忆里,对幼年最清晰的画面,就是和一群同伴一起,被关在阴冷的仓库里。
仓库很狭窄,挤满了人。
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有。
汗水馊了的气味,排泄物发酵的气味,还有伤口腐烂的恶臭,混杂在一起。
将整个昏暗的仓库,浸泡得如同一块泡在粪水里多年的烂抹布。
瘦高个男人眼睁睁地看着,周围的同伴,从健全的人变得残缺不堪。
他也曾经想要逃跑,但却没有机会,每一次被带进带出,都会在脑袋上被套一块遮光的头套。
他在黑暗中,跟着前方的人走过曲折的道路,终于见到了光明。
在光亮宽敞的大厅里,老板拄着龙头拐杖,坐在沙发上。
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运。
小姐正好缺几个玩伴。
他没有和仓库里的其他人一样,沦落到断手断脚、缺眼睛少耳朵的地步。
而是和身边另外两个同伴,一起成为了小姐的跟班。
小姐喜欢拍着手,唱歌:“两只小狗,两只小狗,一只没有眼睛,一只没有耳朵,真奇怪,真奇怪。”
第二天,他的两个同伴,一个没有了眼睛,一个没有了耳朵。
再后来,小姐多了两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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