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段时间和小男孩聊天,非常开心,他发现,小男孩似乎什么都懂,知道城市,知道马车,知道糖葫芦等等,她都没有听说过的东西。
也就是他,让她的眼里再次充满了光。
林歆宛决定,还是要好好的吃饭,就算是一个人。
经历过挨饿的她,吃过路边的烂菜叶,体验过三天饿九顿的感觉,所以有粮食不吃,非好汉。
端起了饭碗,立刻刨了一大口米饭到嘴里,狼吞虎咽着,当她夹起放碗边上的肉的时候,心中更是多了许多的感触。
她已经很久没吃过肉了,自从来到了奶奶家,由于奶奶年事已高,而经济大权更是散落在子女的手中,所以奶奶手头根本就没有什么闲钱。
平时都是吃一些野菜,家里种的东西都拿来卖,来养家糊口,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能吃上那么一碗白花花的大米饭。
林歆宛刚想把那一块肉伸进嘴巴里,她突然就犹豫了,她发现这个肉的形状怎么如此的怪异。
突然她手中的碗,净值的掉落在地上,幸亏是坐在地上,碗砸在她的腿上,里面的饭菜撒了出来。所以碗并没有摔碎。
林歆宛放声大叫,这哪里是什么肉,这根本就是人的手指头,难怪,觉得奇怪,哪有那么粗的鸡爪子。
甚至连上面的指甲都没有剪干净,急匆匆的就拿来炖了一般。
虽然那个手指头看上去略显得比较小,但是还是可以认出来。
仔细的看了看,那根手指头呈现弯曲的状态,那是一根小拇指,完完整整的一根。
林歆宛突然心头一紧,小男孩自始至终都没有回来,心中突然有了一个猜想。
而他们两个人,为了互相确认对方存在,甚至是握手以示友好,林歆宛清晰的记着。
“你好呀,我叫商悠,我的妈妈给我起这个名字,你觉得好听吗?而我这个手指,就是遗传我妈妈的。”
林歆宛在脑海里依稀惹记着,商悠那时候还把手给她看,而这饭碗里的手,却如此的相似。
“商悠去哪里啦?他去哪里啦?”
林歆宛放声大叫,叫完之后,感觉到非常的恶心,连忙在一旁呕吐起来,想要把嘴巴里面的东西全部吐出来。
“嚷嚷什么,嚷嚷什么啊!看看你,多浪费呀!”
看门的一个马贼走了进来,看到地上的饭碗,一个劲的摇头,似乎在说这是一件非常可惜的事情。
然后他径直地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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