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今天我们放下过节。我一把年纪了,没有年轻人的好胜心,你不必非得战胜我。”
他觉得,弗莱迪·帕维特是在逞强好胜。
弗莱迪·帕维特平时谦恭有礼,但泥人还三分火性。
他一听就炸了:“勃朗宁先生,你这话什么意思?觉得我在说大话?我以我母亲的名义起誓,那种枪,已经被我们老爷研究出来了!”
这是他的心结。
为了这件事,掉了多少头发?
快地中海了。
英国人的标准特征,即将显现。
约翰·勃朗宁见他不似作伪,疑窦重重问:“你家老爷是枪械设计师?”
“不是。”
“那他找了枪械设计师?”
这让弗莱迪·帕维特犹豫了一下:“没找。”
约翰·勃朗宁松口气。
他干一辈子了,不信自己会错。
他说:“那你是拿我开玩笑?”
弗莱迪·帕维特说:“我家老爷是天才,他自己参与设计,并手工将那种枪做出来。连设计,加上制作,没用上一星期。”
手搓枪?
约翰·勃朗宁震惊:“那不可能,呵呵,你在骗我。”
“你要是不信,我也没办法。”
本来以为化敌为友。
结果一顿饭吃下来,两人的关系并未缓和。
反正约翰·勃朗宁无论如何也不信。
直到,他回下榻处,看到了最新的纽约时报。
纽约时报上,讲述了一段错综复杂的案件。
据说是鼎鼎大名的洛克菲勒家族,为生意买凶杀人,后面还要灭口销证。
这种事屡见不鲜,约翰·勃朗宁已经习以为常。
让他瞳孔一缩的,是下面关于罪犯的采访。
一个刺客声称,他在火车杀人未遂,被当场擒住。
然后,擒住他的那人,在去往奥西宁的辛辛监狱路上,用一种骇人的武器,可以像机枪那样连发,将一干本地帮派全部杀死。
这人接受完采访就被灭口,也是讽刺。
百姓可能只当茶余饭后消遣,甚至都不会将注意力放在这,只会盯着庞大的洛克菲勒财团。
但约翰·勃朗宁不同。
所以,第二天他就去了伊森庄园,甚至不顾麦迪逊花园的枪展。
弗莱迪·帕维特没在家,出去办事了,是苗翠花接待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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