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陈宜庚是个冷血而专业的杀手,警察在他手下没有一合之敌。他能轻松的攀上屋顶,能在瓦砾之上如履平地。他的速度很快,通常只是一眨眼的瞬间,在警察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死了……
爱德华·汤森很擅长撰写此类文章,原本他是《太阳报》的记者,后来被《纽约日报》的老板威廉·伦道夫·赫斯特挖了过来。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他将当时的场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陈宜庚看的后背发凉。
他知道赵传薪厉害,却还是被赵传薪万军丛中来去自如的本领折服。
看完之后,他沉默了片刻,对司徒美堂道:“赵先生,真乃奇人。以前大佬你总对我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次我真的体会到了。”
“呵呵,是吧?”司徒美堂很欣慰。“以后行事不可鲁莽,三思而后行。”
“知道了。”陈宜庚皱眉:“大佬,市长和警察,你觉得他们会放过赵先生吗?”
“想什么呢?说这是血海深仇也不为过,怎么会轻易放过他呢?不过,我猜,在老虎没老没病之前,这些人会蛰伏,等待良机。”
……
赵传薪离开珍珠街,取了米山后,骑马去了伊斯特河洗了个凉水澡。
这个月份洗河水澡很酸爽,赵传薪瑟缩着身体,但嘴很硬,还吹着走调的口哨。
不吹哨的澡不是正经的澡。
威廉斯堡大桥上车水马龙。
天空多云,落日含羞带怯,偶露峥嵘。
赵传薪先是将自己清洗干净,然后又把刚毅套装里的弹头甩进河水里,打上肥皂来回搓洗了五六遍,依然有淡淡的红色。
他皱皱眉,看着战争之创皮子外褴褛的布料。
觉得这件甲需要重制了,否则会散架。
干脆也不洗了,直接收入囊中。
又拿出猪鬃刷,使劲的蹭靴子的表面。
就连靴子的外皮上,都有了不少破损,可见当时的枪战都多激烈。
但凡他当时裸露出一点肌肤,怕是就会受伤。
枪林弹雨可不是闹着玩的。
“哎,没了魔鬼水晶眼镜,以后不能那么浪了。”
赵传薪叹口气,是时候让怪人出山了。
他换了一身干爽的衣服,上岸,给米山喂了点水和清热解毒的萝卜,看着威廉斯堡大桥。
心说:亚伯拉罕·科恩就住附近,这个时间,他应当下班了,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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