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的一种,按照今天的标准去看应该属于房屋买卖合同。
古代的房契往往只有一份,并且只会写明出卖方是谁,中间人、经手人是谁,一般不会出现买方的名字,并在买卖完成后将房契交由买方收藏。
因此,在中国古代,房契一旦丢失,捡到房契的人完全可以以此自称买方,要求房屋的居住者腾退。
即便对簿公堂,房屋的实际所有人如果不能请到中间人、经手人,甚至是原房主作证,也可能很难打赢官司。
房契既然在官府的手中,只要牙行或者县衙出面做下登记,将房契送过来就行。
这些小事,有胡诌这个一县之地的老大发个话就行,根本不用郑雄操心。
“年兄,这些事务还得麻烦年兄帮忙,不知可有什么难处。”
“没有,小事一桩。”
房契到手,郑雄的心里不免升起一股异样的感觉,后世的自己房奴都不是,今世却成了有房一族。
跟自家老爹送的商铺又不同,就算不是常住,这也算是自己的家了。
至此,从家中带出来的银钱加上从张怀元那里借来的五十两银子所剩无几。
将手中的银钱交于胡诌,郑雄又将胡诌拉到一旁。
“年兄,跟你商量个事。”
“大人请说。”
“出来的匆忙,这买了房子之后囊中羞涩,能不能借点钱。”
不得不说,郑雄的脸皮挺厚的,借钱的话张口就来,也不管双方才相识多久。
不过郑雄好歹是个官,就这个官身借点钱都是小意思,差别就是总归是个人情。
“大人需要多少?”
“你有多少?”
“十两银子。”
额,少是少了点,不过蚊子再小也是肉,想要结个婚终究是要下点本钱的。
“都借我,来日加倍还你。”
“大人拿去便是,什么时候手头方便了再给也是一样。”
这个兄弟,我认下了,比后世借钱爽快,当然身份这个条件也是很重要的因素。
花出去的钱有了补充,辞别了胡诌,郑雄带着卫红姐弟几人在城内又置办了一些桌椅板凳,锅碗瓢盆,米面粮油之类的日常用品。
保镖们的作用,这个时候也有了用处,给郑雄提包。
中午随意的对付了几口,忙到下午太阳落山,宅院内的配置丰富多了。
卫红早早的忙活起来,一大碗面食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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