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应用,也是规定,交税可以用皇家银行出具的不记名存款票据。
这种票据,实际上还有很多种,只不过不记名的银票,目前只有皇家银行有权力发行,其他银行一律被禁制,不过其他银行却是被允许使用支票以及银行本票这两种票据。
支票,这个就不用说了,乃是一种存款人预存一定数额的金银,然后获得银行所出具的支票本,支票所有人在支付的时候,直接填上数额,收款人,并签名以及盖章后,收款人拿着支票去银行提取资金,银行确认无误后从存款人的账户里划拨资金。
这种支票支付,是专门针对商人所发行的,没有一定的实力,是无法享受到支票服务的,同时因为是记名模式,也是确保了资金安全,受到了不少商人们的欢迎。
而银行本票,算得上是一种临时限定条件使用的大额银票,使用之前需要申请人前往银行预存款项,然后获得银行本票,通常这种银行本票是有期限的,倘若在限定的半年内不去提现,那么银行本票直接作废,相关款项直接退回申请人账户里,这种银行本票,因为采用预存、记名、限期、见票无条件兑付等特种。
因为银行本票通常是用来超大额的商业交易,最为面额最低的银行本票,其数额都是一千两银子,并且无上限,只要你敢预存,银行就敢给你出具相应面额的银行本票。
中小面额,可以长时间流通转让的银票,加上银行支票,再加上银行本票,这三种形式基本上构成了目前大唐帝国的主要商业支付手段。
当然了,直接到银行转账也是其中一个方式。
由此也是看的出来,实际上目前大唐帝国里的各种纸质的有价票据,和官方都没啥关系,只和大唐帝国里到银行有关系,人们使用银票,并不是因为银票是法定的货币,而是因为这是一种存款票据。
但是这种状况,是不能一直持续下去的,因为大唐帝国总是要发行法定纸币的,而不能是和现在这样,一直都是使用银票代替。
更何况,唯一能够发行不记名存款票据,也就是现在正在流通的银票的皇家银行,虽然是皇室资产科的全资银行,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依旧只是一家商业银行。
而把国家的货币发行都交给一家商业银行,自然是极不妥当的。
但是,李轩也是考虑到,目前人们对皇家银行的信任,明显要高过对官府的信任,所以在新的纸币发行时,他也不可能把皇家银行直接给抛下。
为此,在李轩的干预下,财务部和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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