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不能合并地方省道,也不能再省道之上再设立一级地方行政机构,那么内阁方面也只能是硬着头皮直接管辖大几十个地方行政地区了。
目前采取的办法就是在内阁层面,增加人员,同时采取分管制度。
所谓的分管制度,就是在一个部门里,给部门主官配属多个副手,以协助处理全球范围内的事务。
而这种分管,并不是说分区管理,而是把不同的事务分给不同的人处理,以减轻主官的负担。
以目前的帝国农部为例,作为负责整个帝国农林畜牧移民等事务的重要机构,农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业务范围遍布全球,为了更好的处理全球范围内的农部事务。
农部除了原有常规的尚书、左侍郎、右侍郎之下,增设了四名副侍郎,品级为正三品,其职权大于司局等正三品官员。
增设四名副侍郎,这实际上就是等于在农部的高级官员从之前的三人,变成七人,以适应越来越繁重的全球农部事务。
实际上这种增设人员进行分管的制度,农部早就在移民屯垦司为试点进行了相关的改革,最早的时候移民屯垦司是没有什么特殊的,但是逐步增设了多名副司长,这些增设的副司长可都是实权副司长,每一个副司长都会分管不同的事务。
要不然的话,单凭原来的一个司长再加上一个副司长,怎么也管不过来全球这么多地方的移民屯垦事务啊。
这种增设多名副职进行分管不同事务的制度,在移民屯垦司试点成功后,很快就是在经济各机构推广了开来。
形成了京畿机构副职比较多的一个现象,其中核心权力部门吏部副侍郎就有六名,而更核心的税部,副侍郎有八人。
不过各部门的副职也不是想要增设就增设的,都需要申请获批,毕竟大唐人讲究的是一官一职,对职务安排,编制增减是非常慎重的,这主要是考虑到吃官家饭的人太多,从而导致太大的财政压力。
甚至为了进一步减轻财政压力,大唐帝国很早开始就已经是对部分非行政类机构进行去行政化改革。
比如说早些年的时候,部分城市为了发展,会官方组织一些公共服务类的机构,比如说供水、城市轨道,环卫等等。
这些属于典型的公共服务类机构,在大唐帝国里早期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有的地方是由官方资本投资设立相关的专业公司去处理,而有的则是官方直接设立行政机构去处理,还有的一些则是干脆采取外包民营资本投资的相关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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