Ⅵ
贝特领,贝特城。
史密斯酒馆在送走了最后一位客人后,老板夫妇开始打烊了。
充当调酒师的老板娘史密斯夫人是一位身材消瘦,个子并不低,将头发干练地梳到了脑后,扎成了一个马尾,露出宽额头的年轻女士。
“史密斯,将凳子放好,将桌子擦干净后就快点上楼——我酿造的果子酒应该可以试试了。”
面对妻子的呼唤,正在忙碌的史密斯先生就是一僵。
与史密斯夫人的瘦高不同,史密斯先生又高又胖,粗壮的手臂和宽阔的肩膀足以让任何人知难而退。
事实上,史密斯酒馆开业初期,那些街头混混都尝试过什么叫做一拳入眠,倒头就睡的滋味。
而在这位史密斯先生一打十后,史密斯酒馆就变得太平起来。
可就算能够一打十的史密斯先生,听到了妻子的暗示后,也是后腰发疼。
那是果子酒的事吗?
那是要让我跪下的事啊!
就当这位史密斯先生用‘今天太累了,算我欠你一次’的蹩脚借口搪塞自己的妻子时,他的眼前突然闪过了一抹幻象。
幻象一闪即逝。
可是这位史密斯先生已经看清楚自己所剩不多……不对,应该是到了现在这个时代,还难得信奉他的一位信徒死亡了。
准确的说,是被献祭了。
献祭给了另外一个家伙。
那個家伙十分机警,遮蔽了他的视线,让他没有看清楚。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松了口气。
那个家伙不想被发现。
他也不想。
他也曾反抗过这个时代,但是他被以‘火药’为名义的命运车轮碾压了过去后,他就放弃了。
尤其是他被自己妻子捡回来后,他就彻底放弃了。
随着信徒日益减少,他逐渐清醒了过来。
所以,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他就想陪着自己的妻子度过余生。
安安静静的那种。
当然了,如果谁想打破这份安静,他就砸碎对方的脑袋。
‘要不要离开贝特?
可是瑞秋很喜欢这里。
而且,这个酒馆是她的心血……
该死!
我已经放弃了一切,为什么还要来招惹我!’
下意识的,这位史密斯先生一握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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