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打算来警告他让他快跑而已……”路明菲喃喃地说,她知道这么做无疑等于背叛卡塞尔学院,但那毕竟是她曾经认识过的友人啊,在那么多个蜷缩在被子里鏖战的夜晚,是有那么个不奋战到底就不罢休的家伙陪她度过了人生中最寂寞的一段时光。很多人玩游戏其实早就不是喜欢游戏本身,而是因为友人在一起才愿意总是玩下去,当运营的游戏垂垂老矣,在线列表的头像一个个灰暗下去,最终你也会失去兴趣选择告别的。
“真是无药可救的天真,龙王不会接受你的好意,你身后的人类更不会支持你的想法,这么做等于两头都不讨好。”参孙满脸轻蔑。
“但能讨好我自己。”路明菲很认真,“我不是什么骄傲的英雄,我只在乎我自己,如果非要我杀死我的朋友才是所谓的正义,那我宁可转身投向黑暗,我跟师兄不是一类人。”
参孙无话可说了,这傻里傻气的姑娘身上有一种品格叫执拗,通俗来讲就是钻牛角尖,她认定了的事情通常很难去改变,唯有等她自己一头上去撞得头破血流了才会明白什么叫做回头。
真像啊,真像另一个执拗的傻瓜,那个本应该早早离开青铜城,却始终固执地要留在这里的龙侍。也许诺顿根本就不知道参孙现在仍在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说到底这场即将到来的毁灭甚至还和她自己脱不开关系,但深陷爱情中的女孩总是这样要么犯傻要么变坏,而参孙两边都有,她甚至出卖了康斯坦丁,以为这样诺顿就能把注意力引到自己身上来,可最终才发现那家伙不过是个可笑的弟控。
可是这样就会放弃么?你会亲眼看着自己所爱的人坠入深渊么?也许世上有那样正直到宁肯大义灭亲的傻瓜,参孙却不是那样的人,本质上她和路明菲一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世界不喜欢我,那就让该死的世界去毁灭好了。
参孙忽然伸手成爪,按在路明菲肩膀上!
路明菲心里一惊,参孙徒手就能捏碎青铜,更别说人类的骨头了,这一下子过来非死即残,别说下半辈子了,能不能活过今晚都成问题。
她暗叫一声我命休矣,浑身松懈紧闭双眸,以待死期。
可参孙却只是给了她一个轻轻的拥抱,即使浑身鲜血,参孙身上仍有着澹澹的花香。
“通过甬道之后一直向前走会抵达大殿,大殿右侧的水塘下去启动机关,放任你的身体任凭水流慢慢将你托起,之后继续一直向深处就会到主君的住所。”参孙低声说,“我很确信你的想法对主君来说是无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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