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人?”路明菲试探着问。
“不,是爱尔兰。”这句话女孩是用爱尔兰语说的,然后再次换用英语,“我知道外界的人都把爱尔兰看做是英国人,它以前确实是英国的领土,但爱尔兰已经独立很多年了,我更喜欢别人叫我爱尔兰人。”
西欧委实是个地缘有些复杂的地方,面积不大事儿不少,路明菲还没机会去过,对女孩所说的历史她完全不懂,只是隐约知道爱尔兰是个跟英国隔海相望的国家,曾是英国的一部分,两边文化上关系不浅。
“好吧来自爱尔兰的小姐姐,你远在欧洲,又怎么能知道中国的地铁传说呢?”其他人的话路明菲都是当笑话听的,但是这位坐在路边小店里享受廉价套餐饭的外国人路明菲不得不多重视一些。
以前她是不怎么相信气质这种东西的,直到后来进了卡塞尔学院,才明白有些人真的就是有与生俱来的特殊气质,那也许来自家世,也许来自于自信,也可能是某种形象改变后带来的观感,就像她现在走在大街上也是会有回头率的姑娘了,这要是搁在仕兰中学时代简直难以置信。
这位爱尔兰小姐姐身上有种一板一眼的优雅,一个简简单单用汤勺喝汤的动作,她也能做出充满家世风采的感觉,纤细修长的小拇指自然而然地微微翘起,用另一只手按住坠下来的髯发,喝下去的时候不会发出任何声音,只是看到她嘴唇微动之后露出满足的神情。
能把吃饭也吃的这么好看的姑娘,路明菲还真是第一次见,零吃饭也很正经,但是有点公主殿下的不近人情,像是坐在王座上享受仆从的进贡,而这位金发女孩就没那么冷冰冰的,倒更像是知书达理的深闺小姐那款。
“不就只是个饭桌上的谈资么?我看你们中国人都很喜欢在吃饭的时候大声聊天,即使是不认识的人也能搭上话,我觉得这种作风很有意思,就跟着插嘴了。”爱尔兰姑娘微微一笑,“认认真真地讲出来,就会听上去煞有其事吧?”
“喔。”路明菲没话说了,如果她是一个外向的中国人,去了爱尔兰的酒馆里身边也是这种气氛,她也会忍不住跟着起哄的,这样说来优雅的姑娘内心其实挺奔放的嘛。
“这道叫做红烧肉的菜太油腻了,对我来说有点难下咽,不过它的甜味很棒,只吃瘦肉的部分还行。这个是叫小煎鸡?应该是鸡腿肉做的,一点点的辣度不会呛人却又能刚好调味,即使是我也能很过瘾。就是这个叫鱼香肉丝的菜里面为什么没有鱼?我吃到的明明是猪肉。”爱尔兰姑娘对着餐盘里的东西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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