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格尔站在砖雕的门楼下,门口就是熙熙攘攘的大街,人流涌动不息,寒冷的空气里弥漫着暧昧而温暖的味道。男男女女们擦肩而过,夕阳在他的背后坠落,他走进人群,茫然地看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下意识地想要寻找一个人,可他却想不起来自己是要找谁。
他只好走向一边的观光座椅,靠在椅背上思考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大脑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更不清楚自己站在这儿的理由,他好像把自己给弄丢了。
一杯加了冰的柠檬茶猛贴在他脸上,冰冷的触感让他一跃而起,扭头看向背后,女孩含笑的瞳孔里,映着手足无措的自己。
“发什么呆呢?该不会又是在想你的英国小师妹吧?说了多少次她跟你合不来的!人家堂堂王室贵族小公主一枚,出门呢是劳斯莱斯座驾,吃饭呢是米其林三星预订,穿搭呢都是你根本看不懂的牌子,一双玛丽珍鞋比你的西装都贵!瞅瞅你那满身腱子肉除了武力没智商的熊样能养得起人家么?除了姑娘我视力不好能看得上你这人模狗样,还有谁愿意给你的狗头挂上项圈牵着走啊?”
女孩一边絮絮叨叨地数落芬格尔,一边把刚刚买到的提袋递给他:“拿好了,店里饮料零食都是坑钱的,你呢这辈子的唯一出路就是跟紧我的尾巴,咱们都是一路土狗货色,将就将就得了!”
土狗这个词形容芬格尔可以,但要用来形容她绝对不合适,她是那种走在欧洲大街上都会让人眼睛一亮的中国女孩,如墨的黑发扎起高高的侧马尾,绑了一个毛茸茸的蓝色发圈,两边髯发一直垂到了胸口。
尽管她已经是大姑娘了,蓝白色的水手服一换看上去高挑又年轻,好像才十六七岁,站在芬格尔旁边更是有种老爹带着女儿出来混的即视感。刚刚去买东西有很多英国佬跟她搭讪,她总是笑着摇摇头然后举起中指上的戒指秀一波恩爱,男人唯有知趣的摇摇头离去,心里想着是什么好运的男人能得到她的青睐。
现在答案揭晓,中指的戒指代表着轰轰烈烈的热恋,恨不得要高调的向全世界宣扬的那种,女孩把提袋塞到芬格尔的手里,很自然地牵起他的掌心牢牢握住,然后立马松开退到一边。
“我去!跟你说了多少次约会记得擦擦手汗!”女孩急急忙忙地掏出块手巾擦擦,又把它丢给芬格尔,“擦干净!”
芬格尔仍然处于宕机状态,女孩对他很热情,可他却想不起她的名字。
“我们……认识吗?”芬格尔问的很犹豫。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