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了‘顺庄法’,文登这里情况如何?”
刘孟仁满脸讶然之色,立刻又是一通马屁送上:“主任您居然知道‘顺庄法’?实在是见识渊博,小人佩服。文登这里从乾隆二十五年就推了,只是民间还是习惯用‘里社’之称。”
孔绍安淡淡一笑道:“论户不论地,社、隅分劈,地籍不清。”
刘孟仁听了心里顿时一凛,这才明白对方不是个“棒槌”,不由打起了十二分的小心。其实这厮之前解释什么都啊、甲的,很多内容都是明代的东西,虽然字面上还这么说,内里早已变样。
话说明初为了对基层社会予以控制,便建立了黄册里甲制度。里甲负责钱粮赋役,里社引导民间信仰,以期达到“立教、明伦、敬身”。
明代的“里”不是“社”,而是在高于“社”的基层组织,“社”依“里”而建,“里”的范围决定了“社”之设置。然而,作为人丁赋役编审的“里”由于人户与地域难以固定到了明代中后期,里甲逐渐被图甲取代。
图甲的“图”与鱼鳞图册有关,是相对固定的地理空间。从此里甲不再是110户组成的编户组织,而是转变为统辖若干实体村庄的地域组织。
“图”的上一级就是“都”,是宋代乡都制的遗留,按照地域划分。在都以下有两种建置,一是都图,以人户为主,属黄册系统;一是都保,以地域为主,属鱼鳞图册系统。
清初为了稳定局势,依旧实行黄册里甲的户籍管理和鱼鳞册的地籍管理制度。清廷从顺治五年开始编审人丁,恢复里甲。然而,里甲制无法克服人员流动的现状,甲户流失严重,赋役不均。
一直到康熙五十一年以前,清廷的做法和明代一样,每年都采取严格的户籍编审制和滚单催征,以维护里甲制的运行。直到人丁编审与丁银征收的问题日益严重,康熙于是推出了“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从这以后,各州县的税额基本固定。虽然自古以来的人丁编审没意义了,但是固定丁额还可能出现丁税不均的现象;官绅豪强隐瞒人丁,贫苦农户足额上报,农民负担加重。于是雍正即位后,摊丁入亩地正式提上日程。
要摊丁入地,必须先摸清田产与业主的关系,清廷于雍正六年在浙江率先推行“顺庄法”,其后到了乾隆中期才开始在山东各地推行;重点在于“论户不论地”,放弃清查土地,重点是厘清“何人交税”,让赋税额落在更多的户名上。也就是将百姓的户名不再按里甲的户籍,而是纳入其实际居住的村庄,按村庄的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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