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行的目的地就是芝加哥。
他下意识地放慢脚步,看向红发女孩所驾驶的敞篷跑车——法拉利488,极限时速三百三十公里。
这玩意可比学校给配的专车得劲多了。
虽然这个速度在市区里绝对会引来警察的鸣枪警告,但是从卡塞尔学院所在的远郊到达市区的这段距离它完全可以肆意驰骋。
路明非犹豫了一下,琢磨着如果他现在用腰间别着的m500转轮手枪顶在那个女孩头上,她“心甘情愿”把这辆敞篷超跑借给他的概率会有多大。
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有被装备部的神经病同化的趋势,路明非一边思索,一边悄悄眯起眼睛,把公文包递到拿着伞的手上,空下来的手掌缓缓伸向腰间转轮手枪的枪柄……
就在指尖即将触及到胡桃木枪柄的前一刻,他看到某扇窗户向外跃出一道身影,扎眼的金色长发在昏暗的雨幕中仿佛在发光。
不,是真的在发光,但发光的不是那头金发,而是那道从三楼窗口一跃而下的身影手中两把大口径的沙漠之鹰手枪!
沙漠之鹰枪口指天,明亮的焰簇从枪口喷薄出来,火药在枪膛中爆炸的声音在整个宿舍楼前的广场上回荡。
金发男在一秒左右后落在地上,他显然有着很强的身体素质,只靠着幅度不太大的屈膝缓冲就能轻松承受住从八九米的高度一跃而下的冲击力。
路明非站在远处看了他一眼,从窗口跳下里的金发男有着相当强壮高大的身材,白色的衬衫被发达的胸肌撑起来,他是个典型的欧美帅哥,五官像古希腊的大理石雕塑,冰蓝色的眼睛让人不禁联想到在高空俯视猎物的鹰。
落地的金发男把枪口还冒着袅袅青烟的两把沙漠之鹰在手上转了个圈,然后插回腰间,仿佛开枪所带来的枪口温度上升并不存在一般。
当然,他的枪口温度确实不高,在装备部厮混了一个月的路明非清晰地听出来他刚刚发射的是炼金子弹“弗里嘉”,这种几种目标后会迅速破碎雾化称红色气体和液体的炼金弹头只会让目标因为其中的强效麻醉剂而昏睡,只要不打中眼睛或口腔内的喉咙这种极度脆弱的要害就不会造成任何伤害。
相应地,发射弗里嘉子弹的枪,枪口温度的上升速度远不如发射普通子弹的枪。
看来这个学校里虽然充斥着不正常人,但是并没有那种不知轻重的蠢货。
看着金发男大步走向急刹车停下的红色法拉利,路明非犹豫了一下,转身准备离开——同时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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