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里除了黑王和白王之外站在最顶点的存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你不了了解的事?”
“照理说应该是没有的……”识海中诺顿脸色古怪,“但实际上我活了这么多年,稀奇古怪的事见多了。”
比如当初他看到某刘姓混血种释放言灵的时候——很难想象言灵竟然还能这么用,虽然刘秀的言灵他并非不能模仿,甚至可以模仿得比原版更强,但是不得不承认,在此之前,他确实从来没想到过言灵可以有那样的形式。
就像混血种一直在告诫自己绝对不可以轻看龙族,龙族是比人类和混血种更高等的智慧生物一样,从很久以前,诺顿就明白他绝不能把人类和混血种全部都当成一无是处的废渣,假如人类和混血种真的全无可取之处,那他们也不可能几千年来将整个龙族压得难以翻身,
但不管混血种和人类再怎么离谱,像路明非和刘秀这样的都实在有点离谱过头了。
不知道诺顿正在和老唐聊起自己,路明非眯起眼睛盯着提尔。
虽然之前还嘲讽过提尔喜欢什么类型的葬礼,但路明非其实并不打算在这里就杀死提尔,要不然提尔锋和提尔的尸骨他没法解释,甚至他之前在船上的就悄悄叮嘱过老唐不要杀死这头龙,就是怕老唐头脑一热直接把这条龙当场砍死,那样的话提尔锋可就是学校的财产了。
虽然用水笼暂时隔绝了诺玛的视线,但考虑到提尔应该有卵,战斗结束之后,提尔灵魂回到卵中,尸体只会留下价值很有限的龙骨,这样的龙骨是无法放入天书中的,路明非也没法随身携带隐藏起来,只能将它丢弃。
但是这样一来,且不说他和老唐能杀死手持炼金武器的次代种这件事有多骇人,提尔锋的归属就是个大问题——虽然提尔锋是他和老唐抢回来的,但肯定不能就这么归他俩,学院最多给他俩奖赏,提尔锋肯定是要收回去的。
如果悄悄装到天书里昧下,他又不好解释为什么提尔挂了提尔锋却没了,这样也会惹来学院里那些老东西的怀疑——一件来自青铜与火之王行宫的炼金武器对秘党而言已经是无价之宝,可不是能随随便便翻篇过去的。
所幸他之前在天书那里学了一种标记类法术,就在刚刚持刀刺穿提尔的身体时,他已经悄悄把这个法术种在了提尔体内,有这个法术印记在,无论提尔在哪他都能模糊感知到方向,而且距离越近越清晰,离得还远时可以向着大致方向接近,等到足够近之后,甚至可以详细感受到被种下印记的目标的具体位置。
可惜作为强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