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看评论就能知道,很多人对于这种诡辩其实是很不爽的。
而这个案件的核心争议就在于,奇异公司所称的“热剧抢先看”,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奇异这边认为,这热剧抢先看的意思就是,你比不开会员的人要提前看!
并且拿出了证据,证明原告确实是比不开会员的人能提前看几集。
然而,方大状则是认为,这热剧抢先看五十三个字的宣传内容,那就是告诉我,能抢先看结局。
而且很快提出了民法典中相关的规定,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从法庭辩论开始,场外的一堆吃瓜群众们就发现了,方大状已经完全掌握了节奏。
可以说直接将奇异公司那边的律师牵着鼻子走,将格式条款的那几条规定从头到尾进行了辩论!
到了最后,奇异公司这方已经完全没有还手之力。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很多人在之前不太理解这句话,但是在看了这次的辩论之后,有了一些理解。
事实,首先你得把事实说清楚,然后,这个事实适用哪一条法律,以及为什么适用这条法律,你都得将这些说清楚。
终于,审判长宣布休庭,方大状开始喝水,只是媛姐等人分明看到,方大状脸上很是不爽。
互联网庭审,影响发挥,看不到对面那个真人,方大状感觉自己的战斗力能下降一半多。
半个小时后,审判长回来了,当庭宣判!
这案子影响确实很大,但是……事实和法律适用方面确实没那么难。
奇异公司侵权,赔偿原告相应损失,这部分赔的其实不多,因为都是按照开会员时候所花的钱来确定的。
大头其实是在公证费上面!
这是周毅支出的大头,足足一千五百元,同样也是由奇异公司承担。
一共是六个案子,并不会挨个宣读判决,因为都一样。
看到这个结果,虽然大家都对方大状有信心,但还是松了口气。
赢了,今天必须吃顿好的!
帝都,看完了庭审直播的王董事长开始揉太阳穴了,输了,毫不意外的输了,甚至于他们的法务看起来都像是在打假赛……
一个电话给法务部门的主管打过了。
“现实就是这样?你的意思是我们的法务就是这么菜对吧?”
他倒也不是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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