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的另一端。只见一面大旗向正战场杀来,火红的夕阳透过赤色的在旗,仿佛是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一个大大的描金“隋”字在大风飘荡不定。
杀入战场的士兵身穿玄甲,铠甲在火红阳光的加持下,士兵们周身都呈现出一种蒙蒙霞光。伴随着雷霆一般的怒吼声,他们快马如龙、气势如虹,好像惊涛骇浪一般杀向突厥大后方。
为首那人身穿玄甲、骑着一匹漆黑的骏马,挥舞着一杆马槊在敌军丛中纵横驰骋。他用右腋夹着槊杆中部,手臂挥舞着杀,而左手则是拿着一支短兵器,专门朝敌军士兵的脑袋上敲。
两件武器一远一近的攻击,直杀得血肉横飞、伏尸累累,突厥骑兵挨着便死、触着就亡。
由于相隔太远,颇超器看不清来将的面貌,可是相处日久,他哪能不知是尉迟恭?
“哈哈!”颇超器也懒得去想尉迟恭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只是知道他来的太是时候了,他现在高兴得只想狂笑。
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用步兵方阵、而且士兵们皆是在马背上长大、不通战阵的降兵,要不是处于守株待兔的一方,有着充足的时间准备,他根本不敢这么冒险。
不过尽管如此,他心里头根本没有多少底气。固然在杨铁等人面前表现得很冷静,实际上,他承担了巨大的压力,至于有多大,恐怕除了他自己以外,就也只有天知晓了。
步兵方阵确实十分厉害,此番能够以一万士兵扛住五万多名突厥骑兵,全赖这种只得其形不得其神的阵势。但说来说去,打仗拼的就是敌我双方的消耗。
隋军依仗环环相扣的阵势、以及战前布置,掌控了战争的主动权,但是在战斗中,应有消耗的还是难以避免,只不过突厥损耗的更加严重罢了。此役打到步田地,在突厥彻底崩溃之前,能做的便是互换伤害。
问题在于突厥人多势众,而隋军只剩万余人了。若是继续消耗下去,颇超器相信赢的一方终究属于自己,可是这支军队也将付出惨痛的代价。
而当尉迟恭在关键时刻忽然出现之时,使双方的消耗战变成了碾压战。有效的避免了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惨胜的出现。
“弟兄们,尉迟将军抄了狗突厥的后路,我们一起压上去,把这伙狗贼彻底歼灭!”颇超器这段日子已经打出了他的地位、打出了他的声望,这些士兵因为颇超器的武勇而心服,因为颇超器带着他们踹一个个部落而敬佩,但是这种敬服只是服他的个人魅力。直到颇超器现在带着大家扛住了五万突厥骑兵的硬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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