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开局五分钟的时间,穆托姆博就感受到了阿甘的强度,以及尤因为什么说“能和阿甘对抗,你就是个合格的NBA中锋了。”
穆托姆博猛然发现,自己过去和对位者对抗的各种招数、经验都不管用了,过去伸手就能封盖到的球,今晚永远都差一点。
就是那一点,穆托姆博知道,是巨大的差距。
等打到第二节的时候,甘国阳在低位一拿球,穆托姆博心里就发慌。
他不知道阿甘下一步要怎么打,直接投,还是低位背身往里碾,或者传球给队友攻击篮下。
对一个防守者而言,对手的行动难以预测永远是最难受的,就像守门员扑点球,有时候坚定的朝着一个方向扑,让射门者做选择,反而会有很好的效果。
面对阿甘不行,他反应奇快,并且从他的眼神里你观察不到任何东西,你不知道他下一步要怎么打。
其实阿甘自己也不知道,这么多年的艰苦训练和大赛磨炼,早就让他形成了无与伦比的肌肉记忆和神经反应。
大部分进攻他无需动用大脑的思维层面,而是利用潜意识,利用和队友多年配合的默契去打球,一切都非常顺滑。
恰好掘金的主教练保罗-韦斯特海德是个对防守有独特理解的教练,他不喜欢包夹,不喜欢对内线布置重兵,因为这不利于球队快速反击。
他们喜欢紧逼防守,控制传球而不是控制持球人,然后保护好后场篮板,后场球员立刻前突发动快速反击,不要有任何的停留。
和道格-莫一样,韦斯特海德也不喜欢盯着某几个回合去精打细算,他看的是整场比赛节奏,他喜欢将节奏带的飞快。
对手或许会拿下很多分,但自己球队拿下更多分就可以了,这样就能赢下比赛,这是韦斯特海德的篮球哲学。
有些比赛因为节奏太快,导致裁判体力都有些吃不消,来回跑得太累了,最后不得不站在原地不动吹哨子。
1990赛季的时候,韦斯特海德率领球队对阵路易斯安纳州立大学,对手的阵中有个超级强壮高大的中锋,名叫沙奎尔-奥尼尔。
那场比赛,奥尼尔开局就送出了五个大火锅,让洛约拉马利蒙特大学早早落后,不过洛约拉马利蒙特就用疯狂的进攻节奏让高大强壮的路易斯安纳州立疲于奔命。
打到最后,路易斯安纳大学的球员累的不行,为了叫个暂停,主动把球扔到界外,死球叫暂停。
双方打了加时赛,比分是惊人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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