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眼弹壳就得出了正确的结论。
他也是个军迷,且迷的比焦三强一些,在国外留学的那几年没少拿着家里给的钱去国外的靶场里过瘾,不光摸过很多枪,还办了枪证买了自己的枪支,对武器的熟悉程度并不比原汁原味的蓝迪少,毕竟玩枪也是需要钱的。
“……难道是我们中埋伏了!谁走漏的消息?会不会闫强已经与他们联手了?”听到还有第三个人,程贵脸上的肌肉猛的抽抽了几下,随即脑海里浮现出来一个男人的身影,冷汗也随之流了下来。
那个带着一脸坏笑的高个男人,曾经让他很多次从噩梦中惊醒。如果不是那个家伙突然出现,自己肯定不会寄人篱下,整天带着一群精力过盛的鬼火少年,做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
本以为很难再碰面了,没想到对方却送上了门。在饭桌上见到那个叫焦樵的男人时,自己心里突突直跳,当知道他不是上门来找自己,而是代表一个叫救援队者团队来归还俘虏后,惊恐立刻变成了仇恨。
合作那是不可能的,自己见过那三个男人的脸,他们自然也见过自己的脸。就算已经把下巴上的胡须剃掉了,可谁又能保证不被认出来呢,尤其是右脸上那个被子弹打的伤疤,太明显了。
一旦双方合作就难免经常来往,一旦引起怀疑,自己的来历就是最大的疑点。当初开着警车逃离小区后,碰巧遇到了正被丧尸围困的马文博,自己的脸上是带着枪伤流着血的,除了马文博还有好几个狼队的队员也见到了。
这群年轻人是不算啥好人,根本没啥规划,都是舒服一天算一天的想法,甚至还有嗑药的。但他们本质上并不穷凶极恶,和自己当时做的事没法比。
只要让他们知道自己曾经干过什么,不用说闫强那些人,就算马文博估计也不会再把自己留在身边,能不当场翻脸就算仁义。
离开了团体自己还能活吗?这个答案是肯定的,自己从小在农村长大,各种农活、各种苦吃的够不够的,如果只求活着真不是很难。
当光活着有用吗?这次灾难是上天给自己的一次机会,也是唯一翻身的机会。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浑浑噩噩的在底层瞎混了,必须借东风一飞冲天。东风就是人,说具体点,是马文博这些人。
他们头脑简单,还傻仗义,热血一上来爱谁谁。而且只要是他们认为对的,那就是对的,谁说也没用,摸准了脾气非常好忽悠,更容易利用。
利用他们当做自己的班底,逐渐扩大势力,并最终取飞虎队而代之,才是目前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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