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小时之后,他终于气喘吁吁的返回了古代房屋遗迹,此时天色已经擦黑,但目标却更清晰了。那些人应该是在岸边避风的地方燃起了篝火,虽然被大石头挡着,但火光依稀可辨。
“如果裁决者真的把南北山谷都堵上了,那我们能活着走出去的机会不大。不管最终结果如何,以后都不能再给别人当枪用了,像狗一样活着没有意思。来,把这个挂上,如果我回不来你就自己藏起来。要是被发现了就拉一下,很简单的,一点都不疼。”
朱玛表现的不错,拖着伤腿趴在山坡边上,还知道找几块石头遮挡,从缝隙后面向外观察。但洪涛也没啥可欣慰的,除了把武器弹药都拿出来,还要给她胸口挂上颗光荣弹。
如果这姑娘的腿不受伤,就算后有追兵前有堵截也能利用冰川的复杂地形和对方周旋几天,在粮食吃完之前鹿死谁手未可知。
但现在只能做好打攻坚战的准备了,要是南边真被数量众多的敌人堵死,还不傻乎乎的一批一批来送死,那自己就算再长两条腿也冲不出去。
不过死在这里也不算太冤,天山之巅啊。墓地都想好了,自己拼到弹尽粮绝就找条冰缝跳下去,用几百万年的上古神冰当棺材。尸身不朽不腐,天天吸取日月之精华,保不齐哪天就能养出来个大粽子,继续为祸人间!
“……你需要挂那么多颗?”朱玛摸着冰冷的手雷使劲儿点了点头,这回没再说不舍得姐姐之类的话,表情比较坚毅。但她对洪涛胸口上挂了三颗手雷比较有意见,都啥时候了怎么还能歧视女性呢!
“我命硬……一颗够呛能炸死……傻姑娘,我不会扔两颗留一颗啊!”洪涛本想开个玩笑活跃下气氛,但看到小修女一点乐观主义精神都没有,只好实话实说。
“谢谢你比热斯……你真的叫比热斯吗?”女人的脑子确实和男人不太一样,反正洪涛要是到了这个时候,绝想不起问问别人的真名。知道了又能如何,不知道亦能如何?
“依勒比热斯,雪豹,多好的名字。别那么绝望,下面顶多有五六个人,都不够一梭子打的。据我所知白水城是反抗军的地盘,也说不定是反抗军的人。看好对讲机的电量,电池尽量放在怀里保温。”
洪涛没有脑子一热就把真名说出来,别说还不到生死攸关的时候,就算到了也没必要通名报姓。死了就死了,洪涛早在八年前就死了,何必再被人打野狗似的打死一次呢,留点脸面吧!
戴上夜视仪、装上热瞄,一支自动步枪一支霰弹枪、两支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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