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锋的神色从容中带着一丝狠厉。
“我,要在这里摆个诛仙阵。”
噼啪一声重响。
金戈当即就跌倒在地上。
坦克、武直跟导弹的话,那也就只是说说。
没别的原因,因为送过来了,也没人会玩!
就算金戈派人过来手把手的教,那时间也来不及了。
交易在随后完成,金锋在海外的秘密账户转给了金戈四千一百万刀郎的巨款在一分钟内到账。
四千一百万刀听起来很多,却是连一幅救世主的边角都买不到。
看着笨拙的安12腾空而起消失远方,七世祖黄宇飞白千羽几个人痴痴呆呆的看着金锋,脸都是白的。
熟悉金锋的人都知道,金锋这是要玩一把大的了。
至于玩得有多大?那,可能只有金锋才知道了。
这个鸟不生蛋的鬼地方究竟有什么好的?
要什么没什么,除了能卖点木材之外,其他的连点像样的矿脉都没有。
完全就是鸡肋嘛。
诛仙阵?
这又是几个意思?
当三十吨的物资拉回总部的时候,最高兴的不是刘爱祥,而是龙二狗。
这两个月时间里,龙二狗就跟脱缰的野马在这片老林子里那是如鱼得水。
各种枪械玩了个遍,各种器械更是熟得不得了。
闭着眼睛都能把几种常备枪械拆了又装,装了又拆。
加特林、高射机枪、重机枪这些重武器玩意在他手里就跟玩具一般娴熟老练得一逼。
天生体能充沛的龙二狗在头一个月的时间里就把刘爱祥的得力干将给虐成了渣。
葛芷楠在这里呆了十来天休假结束,带着李心贝回国。
没了天敌的龙二狗更加的放肆和嗨皮。到了第二个月,那就成了野人山特区的兵王头子,走到哪儿都有一帮小弟跟着,俨然就是特区里第二号人物。
玩枪比老鸟还老鸟,在老林子里面的表现更是叫本地无数人汗颜。
在大名鼎鼎的血骷髅金戈走后的第二天,金锋开始在整个野人山腹地做了大量周密的部署。
接下来的四十多天时间里,是翡翠国最后的雨季,趁着这些日子,金锋又开始严肃的整军,让士兵们快速熟练的掌握各种军备的使用。
刘爱祥的队伍虽说吃掉了不少周边的小势力,但能打的人数不过两千人,这点人也就是一坨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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