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的死逃的逃,就算重新收拢回来也是一堆老弱妇孺,生存都成问题,更别说找北方四国报仇了。
这种时候,投靠强大的同族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杨牧云的部落是最好的选择。
富裕而又强大。
杨牧云轻而易举坑杀了八个人类,更是在单挑中战胜了其中的最强者。
要知道,那种级别的强者,自己部落所有战士一起上,用人命堆才勉强堆死一个。
还没等杨牧云回答,十几个野蛮人小娃娃也都排成一排跪倒在影身后,恳求加入杨牧云的部落。
杨牧云看向老酋长,却见也拄着骨杖单膝跪倒下去。
“云酋长,恳请您给我这老东西留一块埋骨之地。”
杨牧云这才放下心来,郑重回答道:“好,我接受你们的加入,今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说完,杨牧云起身,将老酋长、影以及小娃娃们一一扶起。
每扶起一个人,那人便郑重的喊“酋长”,也一一点头示意。
“酋长,我们部落的名字是什么?”
杨牧云回答道:“种花家!北方四国的埋葬者!”
说完,杨牧云看向疾风剑圣的尸体。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正常人都是避讳尸体的,因为尸体代表死亡、厄运、不详。
可杨牧云心中非常平静。
就像是在看一只猪,一只羊,一条鱼。
甚至在心中琢磨着,这是剑圣的尸体,稀世珍宝啊,杨牧云甚至想把卤蛋叫过来处理一下,做成标本挂在墙上,以后见到外人就可以炫耀。
看,这是我们猎杀的一个人类剑圣,你看他那壮硕的身材,紧绷的皮肤,修长的手臂和大腿,还有清晰的肌肉棱角,吃起来一定很有嚼头。
可是这时候,大石说道:“酋长,你说奇怪不奇怪,这家伙分明死了一整天了,竟然还没硬。身上的伤口也都修复了。会不会诈尸呢?”
杨牧云摇了摇头。
如果疾风剑圣一息尚存,肯定逃不过拉玺达的感知。
探手摸了一下,发现疾风剑圣的尸体果然柔软有弹性,触手间还有些温热,根本不像死人。
“这就是剑圣的特殊之处吗?生机强大,死后尸体不腐。正好,试试老祖宗收不收。”
杨牧云念动咒语,然后一指点在祭品额头上。
“献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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