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能保证军内成分平衡,从而保证摧锋军的忠诚度和组织度。
同时,为了加强摧锋军的忠诚,提升摧锋军的组织度,刘封还用了一个试验制度,那就是东汉版本的政、委制度。
每一个营设监委一人,权同校尉,为军营政务主官,负责士卒生活,饮食,俸禄发放,记功等一系列职权。
基本上和校尉的指挥权重叠了,粗看起来,似乎冗余之外,几乎没有设立的必要。但唯有两点不一样,让人察觉到了这个位置的重要性。
第一,就是明文规定,凡军事类决定,军事主官具有最后的决定权,也就是校尉和监委在军事问题上发生争执,校尉才是最终决定人。同理可得,当政务上两人发生冲突时,则监委具有最终决断权。
当然,这两个权限仅在于没有办法上报时。
其次,监委最重要的任务便是深入士卒,宣讲左将军所下达的政策,命令,务必要让士卒明白自己是在为自己,为百姓,为大汉而战。
监委之下设教导员、指导员,分别视同为军司马、曲军候。
一营编制,设置监委一人,教导员五人,指导员十人,共计十六人。
一军十个营,总共一百六十人,全数由刘封自刘儿营中挑选而得。
这一次既是个试点,也是个起始。
刘封对监委制度极具信心,只要试点成功,人手足够,必然会向全军推广。
这一制度天然的克制军头膨胀,下可使得士卒、低级士官和军官的个人生活,前途功绩不再和中高级军官息息相关,完全绑死在对方一人身上。
虽然后世也一样有裙带关系,但监委制度的的确确是能大幅度提升军队的忠诚度和组织度,当然,前提是得搭配军事问题军事主官最终决定权来进行改革,而且后期这些政务官最好也能从军事院校毕业。
不过这些问题还早,如今连军事主官都不是院校生,考虑这些实在是没有意义。
果然如刘封所预料的那般,众人对摧锋军兵员一事几乎无人反对,就算有,也是比例问题,或是忧心老部队要被抽走如此之多的精锐,随后还要扩军一倍后如何维持战斗力。
众人的焦点落在了监委制度上,虽然刘封做了保证,军事问题军事主官有决定权。可诸将依旧对这个类似监军的职位充满了怀疑和不信任。
刘封也能理解,他就知道这些武夫会有这反应。
不过理解归理解,刘封依旧以自身的威望强压住了诸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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