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歌,行歌呢?”余生回头大叫。
“来了,来了。”行歌啃着肉夹馍跑过来,嘴里还塞着一大口。
“什么时候了,快唱歌救人。”余生说,“现在是你一展歌喉的时候了。”
行歌努力咽下去口里的食物,张口就来,“南山何有,有水有竹,君子至止,锦衣狐裘……”
“嘶”,歌声一响,围起来的百姓齐齐后退,把耳朵捂起来。
城里来的公子们触不及防,骂娘声不绝于耳,甚至有一位惊的坐在地上。
胡老头也中招了,但让他更忿忿不平的是那句锦衣狐裘。
“看见没,这些人总是对咱们虎视眈眈。”他对脚边的小白狐说。
桥对岸的群狼也吓一跳,以为什么怪物来了,夹着尾巴退避三步,直到一声长啸才稳住阵脚。
余生这才看见稻草垛上站着一头白狼,身子不算健壮硕大,但身体匀称,线条优美。
它若生一条狗,绝对是世上最美的一条狗,有那么刹那间,余生起了让狗子勾引它的心思。
不过也只是灵光一闪,对狗子而言,余生觉着这重任有些强狗所难了。
“咦,狗子是公还是母来着?”余生更是忘了这件重要的事儿。
那头白狼对行歌的歌声很不耐,一巴掌拍旁边一头大灰狼解气,然后仰天长啸。
啊哦——呜——
随着叫声,群狼之中站出一排山狼,冲着石桥仰天长啸。
这排山狼长啸声音之刺耳,犹如耳膜上钉钉子,尖锐的盖住了行歌的歌声。
处于母权时代,白狼常对后宫分门别类,这一排山狼恰是声音中最难听的。
行歌后退一步,惊诧的睁大眼睛,眸子中闪过一丝棋逢对手的喜悦,然后彻底放飞自我引吭高歌。
一时间,一人一群狼,比拼起了谁叫的最难听。
余生跳下桥栏捂住耳朵,现在这石桥上充满噪音,他实在受不了。
见行歌越挫越勇,叶子高记起了刚来时行歌的羞于启口,忍不住对余生说,“掌柜的,你太毒了。”
“毒你妹。”余生说,“快点启动雷车,咱们狼口夺食去。”
雷车停在空地上,不少公子哥刚才还在观看,现在见余生要出动雷车,一窝蜂涌上来想去坐坐。
幸好有庄子生在,挑了有实力的上车,余生则到畜栏后面,找到了正在啃青菜的雷龙。
雷龙所呆的位子临湖,是昨天余生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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