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番商议。
几天后,林渊与于宏洋签定了新游戏公司的投资协议。
新游戏公司前期筹资一千万元,于宏洋与田一宁一共掏了三百万,林渊最终投资七百万,占股56%。
双方也同样签了阶梯式股权激励方案,分三个业绩考核阶段,每达成一个阶段, 林渊则会把不同额度的股权作为奖励给于宏洋。
如果能顺利达成三个阶段,于宏洋的股权将会超过林渊,成为第一大股东,而林渊也会失去控股权。
当然,一旦经营不善,林渊则会有主动权处理掉公司。
双方对此都没有异议。
类似的股权激励方案,林渊也与张亚焱、方杰的公司签了一份。
目的都是一样, 投资他们,不是单纯为了控股,而是激励创业团队把公司真正做起来,把蛋糕做大。
哪怕现在歪歪被合并了,但他这个早期投资人,依旧是赚的。
不仅持有哆玩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权,还有董事席位,只要哆玩上市,他绝对就是大赚。
以后这些公司,只要发展顺利,他都能跟后面混点不错的回报。
于是,他准备给秦臻的游戏公司也用了这套方案。
一直以来,众人对于林渊是非常认可和信赖的,哪怕林渊只是口头允诺,他们肯定也是相信的。
而如今有了纸质的协议,让众人更加信服了。
为了节省运作成本,秦臻和于宏洋, 张亚焱等人提议一起合租个大的办公场地,前期大家资源共用。
林渊考虑了一下,让秦臻和于宏的两家游戏公司, 张亚焱的游戏论坛,以及王洪的炒股办公室,一共四家同时租在一起办公,共用一套法务和财务系统,以及调查组。
这样一来,大家前期的经营成本会降低不少,同时还能得到很好的专业化服务。
哆玩有自己的法务部,杨朝威的岗位有些重叠,于是哆玩与他谈完后,直接兑现了杨朝威的股权。
然后他选择加入林渊投资的几家新公司。
共用的法务部依旧让杨朝威来负责,财务部则由柳广珍和徐立明共同负责,算是相互监督。
张耀南的调查组直接独立出来,成立单独的部门。
三个部门实行多重汇报制度,费用按比例分担,大家对此也无异议。
这样合作的模式,也符合当下的发展需求。
年前的时间不多,于宏洋跟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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