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第三篇连续的报道在纽约时报刊登以后,奥维茨无疑会回到主动的位置。小布朗夫曼要是和他进行这样一对一的谈判的话,估计心情就不会好了。
也许在正式聘用奥维茨担任 CEO之前,小布朗夫曼会先尝一尝奥维茨当年是怎么对付这些七大制片厂的高层的。
“对了,奥维茨还有一个其另外的要求。他要求环球MCA5%的期权……”
“你说他要什么?是我没听清楚吗?这个条款是包含在他第一次提出的要求里面的吗?是他重新涨了价,还是我没听清楚?”
“是奥维茨在涨价……”
“哦,天哪,他还是老样子。”
罗纳德听到这个要求以后都是笑了出来。还是非常典型的奥维茨式的“先把事情做好,然后再漫天要价”的做事方式。
和大多数行业里面要先谈好条款,然后再做生意的做法不同。娱乐业里面,每一个项目其实都是一个新的小型创业项目。
大家对各种各样的条款其实都没有先例可以参考,商务条件定下来以后也不像卖可口可乐一样,可以在以后的过程当中慢慢调整。
所有的一切,几乎都是一些一次性的买卖。这里面暗藏的风险就是,既然是一次性的买卖,双方可以不成交。
奥维茨就深谙这一行业规律,他总是先做事再收钱。促成了西格拉姆收购松下手里的环球股份以后,他有的是时间在慢慢和西格拉姆谈自己的报酬。
谈不成这笔收购,他就没有办法收钱。但是如果先去和西格拉姆公司谈各种各样的条件,那么小布朗夫曼可能就不会使用奥维茨来做这个谈判的中介和顾问了。
至于为什么奥维茨会有信心,他能够在生意做完了以后,再谈判,还能收到这笔自己想要的款项数目?
这当然是因为他是 CAA的老板的原因。项目都是一次性的,但是在娱乐圈里面你会重复碰到的,就是他这个人。
如果你不给他他想要的那些条件,那么以后环球影业再想要拍摄大制作的时候,奥维斯的 CAA如果在这个项目里面不是百分之百的支持的话,那么就有可能发生比较大的问题。特别是环球的台柱子,斯皮尔伯格就是 CAA的签约客户。
“其实从某一方面来看,这个条款还是比较合理的。如果奥维茨真正出任了环球MCA的 CEO,那么法律缘故他必须放弃在 CAA的股权。
而今时,今日 CAA的估值就达到了3.5亿美元。6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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