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艾斯纳先生,墨菲先生,很高兴能够来到早安阿美利加节目……”
在纽约曼哈顿的演播室里,主持人查理·吉布森和琼安·兰登像往常一样,给电视观众们打招呼。不一样的是,他们两个在昨天有了一个新老板。
而且现任和未来的新旧两个老板,同时出现在了ABC的早间王牌节目里,来聊聊这件并购案的一些话题。
“我想代表我们节目的观众,问一个他们关心的问题……”聊了些客气的问题以后,老牌主持人,记者查理·吉布森有点偏离了今天节目让两位大佬亮相的主旨,开始问起一些比较争议性的问题。
“迪士尼并购ABC之后,会不会对新闻报道节目的质量,造成影响?”
这个问题一问出,不但两位老板侧目,连现场的所有技术人员,和后台的导播,也瞪大了眼睛。查理·吉布森这么不给新老板艾斯纳面子的吗?就这样面斥对方的收购会干扰自己节目的新闻自由?
在阿美利加的传统来说,媒体记者总是把自己看成是无冕之王,是三权分立体制外,民众监督政府的最有力的渠道,被称为第四权的媒体自由报道监督的权力。
当年为了保证这项权力得到有力地实施,在1934年,国会在罗斯福时期,通过了监督电视媒体的1934年通讯法。
这项通讯法有三个主要内容,第一是金融与辛迪加规则。这个规则限制了CBS,ABC,NBC这三家无线电视网络拥有在他们的黄金时间播出的节目的财务收益。
而且,在之后的全国辛迪加连播网络里,无线电视台也无法通过重播获得进一步的广告收入。
这个规定的目的,就是防止三大电视台财源滚滚,从而垄断掉节目的制作和播出两个环节。否则三大电视台垄断了全国民众能看到的电视节目,这种媒体监督权力还剩多少就很难说了。
第二个规定,则是全国广播电视所有权上限。任何一家电视媒体,不能控制超过全国35%的观众。同样,这也是一种预先的反垄断措施。
国会山里的议员们认为,媒体监督的关键在于竞争,如果一家媒体成了全国的主要电视网络,那么这些资本家,就很有可能利用这种垄断地位来散布对他们有利的言论,甚至不惜撒谎来达到这一目的。
第三个规定,则是限制跨媒体所有权的公司,广播公司、电信公司和内容制作公司,不能够交叉持股超过一定的规模。同样,这也是一个防止垄断带来超额利润,让电视公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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