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掉的本来就是罪有应得,还是活着的人更要紧。
于是在不知不觉中,所有人有意识的就把杀人案给淡忘了。
全力寻找这些年被卖掉的人。
有前车之鉴,付出的代价还十分惨重,谁也不敢再动歪心思了。
思如坐在警局的栏杆上,看着底下又几个人垂头丧气的走进局里,她轻轻的勾起嘴唇,再不自首,就该她出手了。
法律虽然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但主要还是针对犯罪后,对所犯的罪进行评估,然后根据对社会的危害产生影响的大小来定罪,确定惩罚的力度并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是很有用的。
可法律到底是人来制定的,每个人的社会观价值观不一样,其实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并且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法律不可能全部囊括完的,只是针对大概率的犯罪的行为。
聪明的罪犯还会钻法律的空子。
说到底还是犯罪的成本太低了,如果都是以生命为代价的,看谁还敢做坏事。
事实证明,思如的法子虽然暴力些,但效果卓绝,以绝后患。
临走前她去了一个地方。
某小区。
宽敞的客厅里,米白浅纹的地板砖被拖得干干净净能照出人影,浅绿色的垫子上,一个穿着连体裤的小婴儿正在练习爬行,他大概八九个月,白白嫩嫩,抬起头朝对面的女人张开手。
要抱。
女人不算年轻,但也不老,三十来岁,脸上是幸福的笑容。
她皱了皱眉,眼里闪过一抹心疼,最后还是把儿子抱了起来。
去午睡。
小婴儿在床上摆成一个大字睡得酣甜,她目光里尽是欣慰,捂着嘴打了个呵欠,在家习惯了跟着孩子一起睡,困意袭来,眼角似乎扫到窗口边有个人影,愣了下,就自嘲的笑笑,怎么可能嘛,这里可是在十三楼,难道凌空?
错觉错觉。
安眠。
思如看了眼已经陷入美梦中的女人,她面无表情的转过身。
消失了。
这当然不是九丫的家人,是十丫。
可惜十丫已经因为严重的宫颈癌死掉了,她没有等到家人。
当初在警局的九个孩子,只有她一直留守着,守到了最后。
临死前,她说,“九丫,我想我快要死了,你能不能帮我去看看我的家人,问问他们为什么不来接我,为什么?”
思如:“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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