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可将最厉害的骑兵斩于马下,这就是陌刀的厉害。
但是军中陌刀用久了,久而久之,军中的人都快忘了自己最厉害用的东西具体是什么,是剑或是什么。
齐步也是其中的一个人,他也用了很久的陌刀,今年四十一岁,在军中这个年纪当上一个小官职倒是没什么悬念。
但是齐步不喜欢说话,没事的时候他更喜欢的是擦着他的陌刀,好像对待这自己喜爱的姑娘一样。
要不是今天握住这棍棒齐步差一点就忘记了,他喜欢大唐的陌刀,因为杀人,杀敌,卫家,卫国,都是陌刀来做的。
但是齐步更加喜欢棍棒,他不喜欢见血,但他在战场上永远是那个杀敌不眨眼睛的人,因为他更不喜欢看见自己的血。
握着棍棒齐步的动作倒是越来越快,几个技巧开始不停地变换,压,挑,刺齐步几个动作不停地变换。
头上有汗进了眼睛齐步却是感觉不到,他能感觉到对方要防住哪里,但是他的动作没有对方快,因为他已经是个老兵,人老了,身体也老了。
但是老了自有经验,齐步拿着大唐陌刀二十一年,拿着棍棒三十一年,十岁时候他就开始练着棍棒,所以他更加熟悉。
一压倒是没有将对方的身子压下,因为对方的力气更大一些,这从刚开始自己的虎口疼痛程度,倒是也可以看得出来。
一挑对方也是闷声抗下,只能听见两根木棍发出“吭吭吭”的声音。
周围人还在战斗,但是绝对不如这两个人斗的精彩,没有太华丽的招式,能看到的不过是战场上杀人的手段。
动作要快,双手要稳,再华丽的动作也没什么太大的用处,因为到了最后都讲究一个大道至简的原理。
齐步口中憋着一口气,木根的动作倒是也变换的不多,周围的狼兵所剩无几,但是白首军还剩下十几个人。
相较于狼兵来说,白首军这边确实样子惨了许多,毕竟盔甲没狼兵的厚实,打一下身上就会有了感觉。
“看起来你要输了。”
钱多看了看战事中白首军还剩下十几个人,狼兵还是下几个,钱多倒是有些后悔,当时厚脸皮一些,说自己输了给他当牛做马来个十几年,把这五十工的盔甲骗到手就好了。
“怎么?输就输了,难道我来人多还是那种输不起的人?但是这和你计划的不太一样,你打算接下来的怎么办?”
来人多嘴上不在意,可惜和钱多说话的时候两个眼睛还是盯着战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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