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正在家里吃午饭,郑沅来了个电话,称:“有一犯人突犯时疫症死亡。”
未经司法审判的嫌疑人死在看守所,放到任何时代都是大事,何况毛森抓来的这些人,未办理任何法律手续,从法理上讲,属于“非法拘禁”,一旦日本人知道了,要引起大纠纷。如今不明不白地死了一个,那还得了?毛森听了大惊,“立刻放下饭碗赶往”。
到了泥鳅巷,毛森查看死者情形,“见死者指甲、口唇都发黑,口、鼻皆出血”。毛森是警校毕业生,学过法医,一看便知系中毒死亡。同时,毛又听到“楼上楼下呻吟声音”,不一会儿,看守报告,又有一人死亡。
毛森说:“我三步并两步,跑到楼上,见与第一死者症状相同。不久,楼下看守员又叫起来;另有一人死去。没有多少时间,先后相继死亡三人。”
毛森“环视各看守员”,都惊慌失措;只有郑沅,“阴阳怪气,面有得色”。
郑沅有个毛病,喜欢用“私刑”——凡是他认为罪大恶极,同时又因政治或法律上的窒碍,有可能逃脱惩罚的,他“多就地秘密处决”。毛森早就知道他这特殊爱好,曾“再三对其警诫”。
这时,毛森断定“郑下毒手”,即对他大骂:“郑沅!你捣什么鬼?这样做如何得了?”
郑沅“很悠闲”地说:“他们传染时疫病而死的嘛!关我什么事?”
毛森听了,“大骂叱责”说:“这样厉害的时疫病,你还敢在这里吗?你不要骗我,我是学警察的!我懂得法医,这明明是中毒现象!你赶快说,怎么把他们弄死的?”
这时,郑沅“慢吞吞”地说:“这班家伙,都是侵华的先锋!好不容易被我们捉到,将来被引渡回去,还不是干得更凶一点?尚留他们作什么?”
毛森“顿足叫苦”地骂道:“你为什么这样狂妄胡为?日本人正到处惹是生非,找寻借口;这事被他们知道,日军立即登陆福州。我陪你送了这条命事小,贻误国家事大!现在怎么办?”
接着,毛森令郑沅讲出“毒死犯人经过”,郑沅“拿出一碗用牛奶冲的草,有筷子粗细,切成寸寸,并说明是什么草。具什么毒性”。
毛森说:“我被气得半死。乃将郑沅关在房里”。同时,毛向特务处和福建省政府主席陈仪都做了汇报,但没敢讲实话,只说“据看守员报称,系染时疫死亡”。
毛森回忆说,陈仪听了,神色“颇不安”,他说:“日本总领事曾向我查询过两次,问这些人的下落;我回答他已饬属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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