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宋玉华早就已经知道曹玉昆在魔都的成功。
而且经由大哥的转述,她还知道,那种成功,是一种很成功的成功。
但见却是第一次见。
当然,归根到底,其实主要是认识了小一年,也没打过几次交道。
刚刚相亲之后的最初那半年,她是压根儿不可能想看见那个人的,后来印象转变的时候,他却已经变成自己的妹夫了,只有那一朵苗圃里采来的月季花,一直藏在心里,而且这一藏,就是好几个月,一直到前不久在首都,才终于小圆了一番心愿——有了那一天,有那厚厚一沓、厚到他甚至已经懒得看完的照片可供回味,说真的,宋玉华心里已经很知足了。
这一次会被他给蛮不讲理的下命令,把自己叫到魔都来,反倒是个意外。
还好,虽然打电话时连个理由都没给,但刚才在酒店里,却毕竟还是给了,而且他找的这個理由还很充分,要带着自己学做生意——于是省却了不知道多少内心的纠结和斗争,一下子就觉得,并不愧对玉倩了。
他真的好有场面。
跟在首都见他,一起游玩时候截然不同,跟他跑到自己家里去,跟爸爸哥哥喝酒的时候,也绝然不同,感觉上在魔都,他完全是一副挥洒自如的大佬气象。
所有人都围着他转。
每个人都对他心悦诚服。
作为他的助理,也没说什么上岗不上岗的,也完全没提开多少工资的事儿,总之,莫名其妙的大约是直接就上岗了吧,于是,下午就跟着他出去转了一圈,看了几套他的房子——其中那个据说原来是阿美利加总商会的地方,是真的好气派啊!已经按照他的意思装修了一大半,据说四百多万花进去了,接下来要到差不多元旦前后才能彻底结束装修,还要再花三四百万!
真的,好气派!
不止是院子气派、建筑气派,装修效果出来之后,也同样好气派!
这个年代,过万的叫万元户,在地方上已经算是富庶人家,百万以上已经算是不小的老板,走到哪里别个大哥大,很受尊敬,资产要是能上千万,那真的是,在全国绝大多数地方,都是数一数二的大企业家了!
而他,光是为自己在魔都的这套房子的装修,就要花大概八百万。
据说这还不包括后续的家具家电。
房子真的是太大了——跟着他看房子的时候,宋玉华下意识地就忍不住想,这样一套房子一旦装修完了,大概会变成他在魔都的家,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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