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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顶是洗得发黄的蚊帐,盖在身上的是印着大花的艳红色薄被,墙上贴的是卷边旧报纸,身上穿着的是粗布破褂子……
在后世,这样的房间要是发上网分分钟都能筹得几十万善款,但是在这个年代却遍地都是,几乎每家每户都长这样。
苍天!没必要跟她开这样的玩笑吧?虽然她梁清清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走在潮流最前端,但是这种吃力不讨好的穿书大队实在没必要拉上她!
是的,没错,她穿书了,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成了书中跟她同名同姓的女炮灰,不是女主,也不是女配,只是一个刚出现没几章就下线,专门用来衬托女主善良能干的花瓶工具人。
原主好吃懒做,自私自利,没什么本事却仗着一张漂亮脸蛋自恃傲气,身为农村人却瞧不上农村人,非要一门心思成为城里人。
但出生决定了出身,前十几年都这么过了,她便想着用嫁人来改变命运,长得丑的还不要,只要长得帅的。
如此一来,村里刚来没多久的俊气斯文知青也就是书中的男主就成了她的首选。
硬是跟在人家屁股后面追了大半年,各种手段层出不穷,昨天晚上更是趁着自己二哥结婚宴请全村的机会,想要把男主灌醉,从而生米煮成熟饭,顺利成事。
结果没想到男主因为担心生病的女主提前离场了,而原主为了壮胆,喝了好几杯白酒,最后醉得稀里糊涂跟村里的二流子滚了草垛子,第二天被村里人抓了个现行。
原主倒是硬气,宁愿死都不肯委身嫁给二流子,最终结果便是两人双双因为流氓罪被抓进了局子里,郁郁而终,结束了戏剧悲惨的一生。
想到这个潦草结局,梁清清没忍住爆粗口的同时也无比庆幸进入这个世界的时间节点卡得刚刚好,正好是原主去找男主的时候,也许是因为刚穿过来,身体还没有适应,一个没站稳就不小心扑倒了别人。
再加上她耍酒疯,跟那个没有绅士风度的男人互相掰扯花费了很多时间,也就恰好跟在附近转悠的二流子错开。
只是剧情被改变,不知道会不会产生蝴蝶效应,从而发生更可怕的事情。
但梁清清现在根本不想知道,也并不关心,她只想睡一觉然后穿回去继续享受她的大好人生,而不是在这个山旮旯里跟男女主斗心眼子!试问谁能干得过世界中心的天选之子?这点自知之明她还是有的。
况且在她看来,原主在书中的各种操作实在太过迷惑和降智,更像是作者为了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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