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恩雷劈乱石山,已经令他名声扫地,黄道安对这位少年是切齿的痛恨;又听说每件事都与万恩有关,更是惊怒交加,恨不能立时将其擒杀。
可法力还没恢复到一半,眼下还无法使用迷魂瓶,只能放弃这个想法。低声对黄芸姗道:“万恩天生就是我们的克星,此人不除,我黄仙家族将永无复兴之日!”
黄芸姗苦着脸道:“我何尝不想,可这个小崽子每每智高一筹,我真的是束手无策。”
黄道安沉思了片刻,低声道:“眼下只有黄金玲能够靠近万恩,我要拿她大做文章!”
黄芸姗摇头叹道:“这丫头自打步入学堂之后,妖性全无。她一心学习,只想考个好的前程。黄金玲的凡心越来越重,恐怕不会干这等杀人的勾当。”
黄道安轻轻地摆了摆手,微笑道:“我们不需要她亲手杀人,只想利用她与万恩的关系。”
说话间,把手一伸,掌心里现出一个青铜盒子,轻轻地一弹,盒盖开启,里面竟然放着一杆十分精致的毛笔。
他指着笔尖道:“这杆笔尖是用你三姐的头发制成的,又在她的血液里浸泡了九九八十一天,已经化为邪灵,名曰:血灵子。
“白天成笔,夜里就是一个漂亮的女子。虽然迷术远不如从前,但要缠磨一个情窦初开的男孩子,估计还不成问题。”
黄芸姗问道:“能把他缠磨死吗?”
黄道安肯定地道:“七天之后精血枯干,必死无疑。只是万恩能不能收下这支笔,这才是关键所在。”
黄芸姗拿起笔盒,藏在衣袖里,得意地一笑道:
“黄金玲正是情窦初开之时,只要我讲出她母亲死亡的真相,在她身上涂抹少许的‘合欢香’,两个人保证成功好合,春风共渡。”
黄道安连连摆手道:“你可以讲出她母亲的死亡真相,但千万不能使用‘合欢香’。万恩不但佩戴着狐仙家族的宝物,而且还粘贴过雷神符。
“他的身体已经富有一定的灵性,合欢香不但起不到任何作用,还会弄巧成拙。万恩并非等闲之辈,你必须要有耐心。”
黄芸姗点头道:“九九明白了。我现在就去一趟学校,让于先生安排一下,明天就让黄金玲复学。”原地转了一圈,朝万花庄而去。
于先生名叫于万长,也属于东瀛人的一条走狗。他主要的任务,就是监视武先生的一举一动。
可他本事平庸,加之好色,整天把心思都放在女学生的身上,因此也就没做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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