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天前……
桑榆把笔记本放回原位。
如果说是九天前的话,那么就是明天或者后天。这一个星期中,胡霞光没有往笔记本上记录任何东西,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她不得而知。
但是总归在胡霞光眼中,两个人的关系还没有走到一种古怪的程度。为什么刘志杰会在梦里杀死她两次,还是从黑暗的角落里忽然冒出,趴在床边偷窥到直到桑榆发现到他?
她打开衣柜,入眼是叠都不叠的杂乱衣服,当季的和不当季的全部都混在一起,堆在衣柜底部,而上挂着两件外套,也是皱巴巴的,看起来许久没有穿了。
桑榆翻了一阵,除了衣服什么都没有找到。她又搬了个凳子去看衣柜顶部,那上面只有一箱小小的东西,桑榆搬下来,拍去灰尘,却发现这还需要钥匙才可以打开。
桑榆在电脑桌下找到一根细长银白的针,沉默了一瞬之后尝试撬锁,但她的技术显然不到家,撬了半天那陈旧的锁无动于衷,桑榆只好作罢,把盒子放回原来的地方。
电脑桌上还残留着一些零食包装袋,一罐没喝完的可乐也乱七八糟的摆在那里,只要轻轻一碰就会浸染整个键盘,位置和角度都极其危险。
桑榆把那瓶可乐移开,轻轻闻了闻,还有一股淡淡的甜味,开启时间并不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而她再次摸索着打开电脑,看见的只有一个空空荡荡的桌面。这电脑仿佛是天生用来打游戏和的,除了模拟器浏览器和回收站以及一个聊天软件,桌面便没有别的软件快捷模式了。
桑榆微微弯腰下去操控鼠标,划拉了半天却不见那光标有任何移动的痕迹,桑榆有些郁闷,拿起来看看,红色的光便照到她的脸上。
鼠标没有问题,只是机子的年纪有点大了,开机就像老驴拉破磨,哼哧哼哧半天没有动静。
桑榆只好放它继续开机,随后走到门边,拧动门把,在一声清脆的咔哒解锁声响中,打开了眼前的门。
外面是一条逼仄的走廊,约莫一米,往前走就能进入客厅,客厅一旁就是洗手间,再过去就是狭小的灶台,全部东西都挤在一起,可以称得上一声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是一间单人居住的出租屋,吃剩的泡面,开封的零食,乱丢的文件夹,满是褶皱的沙发,洗手池里泡在水中的碗,水面上还泛着一层油光。
非常凌乱。桑榆只看了一眼,甚至都找不到地方下脚——单人沙发旁的“羊肠小道”上还丢着些小玩偶,桑榆踌躇了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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