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有只手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
她定睛一看,对面是个长得很精神的半大小伙子,正将一只手的五根手指头分得开开的,将手掌心对准了她的脸,在她眼睛前面来回抖动。
眼瞅着那手的距离越来越近,她要是再不回神,那手指肚儿都快戳到她眼睛上了。
唔,只看身高跟块儿头的话,说这家伙十六岁了也有人信。但是那嫩嫩的小脸蛋儿和手上的白皙皮肤,毫不犹豫地出卖了他的实际年龄。
虽然姜英秀不怎么擅长看人的年纪,还是可以很确定地判断出,这家伙的年纪,绝对不会超过十四岁!
半大小伙子看见姜英秀终于回神了,笑了,露出来一嘴整齐干净的牙齿。
这一笑可倒好,两只原本还很威风的狭长眼睛,顿时眯成了两条细缝儿。原本很帅气很精神的脸型和五官,也一下子增添了许多喜感。
姜英秀也乐了,嘿,自打穿越以来,头一回碰见个比自己个儿眼睛还小的。
“小丫头,你这神游得够久的啊!喊了你五六声儿都没听见!嘿我这暴脾气!我说你这狼打哪猎来的?咋浑身上下一个枪眼儿都没有呢?”
“我爷爷用绳套抓住的。具体咋弄的,我也不知道。”
姜英秀看见他的小眼睛,就觉得心情十分愉快。于是随口给出了个听起来还算过得去的理由。
反正这家伙这辈子都不见得有机会跟姜老爷子碰面,不怕他对质去。
半大小伙子歪了歪脑袋,继续提问:
“你这狼摆出来就是要卖的吧?咋不拆好了再卖呢?这样卖囫囵个的多亏啊?”
“呃……”
这家伙上辈子怕是个哑巴吧!两辈子的话都攒到这辈子来说了!
姜英秀决定不搭理这个自来熟的家伙,不过,又有点怕他磨叽起来没完没了,要知道话唠一旦打开了话匣子,那是说上三天三夜都不待累的!
于是轻轻松松地用三个字就怼了回去:
“我乐意。”
那半大小伙子原本的絮絮叨叨瞬间戛然而止。
这话说滴,让人怎么接啊?俗话说得好,有钱难买我乐意!人家一句“我乐意”,简直把他接下来的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长篇大论都给堵死在了嗓子眼儿里头。
就在他一愣神的瞬间,姜英秀又补了一刀:
“三百块钱搭三百斤粮票,要买就买,不买拉倒。别耽误我闭目养神!”
“嘿——我个暴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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