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思榆说话不急不缓,有种从不把任何事放在心上的气度。
沈泽以前觉得这是故意招惹,后来才发现流氓的内核其实稳定的要命。
追求目标只有一个钱字,除了钱以外,全都不重要。
哪怕积累了令人叹为观止的可怕数字,似乎也并没有从中离开的征兆。
沈泽仰首望着白思榆,没觉得老了,只觉得岁月似乎在她身上烙下了一点烙印,让曾经桀骜不驯的女人,变成了全然陌生的样子。
他用掌心抚摸着白思榆的侧脸,得到了掌心上轻佻地落下的一吻。
她道:“我要出国一段时间,可能要半年左右。”
“半年?”
“很吃惊吗?”白思榆问,“舍不得我?”
“舍得。”沈泽闭上眼睛,不愿意再多看一眼。
不睁开眼,情绪就不会外露。
他总得有点骨气,一个得不到一点爱的可怜虫,要是连挺直的颈椎都弯下了,他跟白思榆身边那群狗有什么区别?
他才不要当白思榆的狗。
“这么舍得,我明天早上九点的飞机。”白思榆气息不太稳,“早点起床,送我去机场。”
“不去。”
“嘴这么硬,对了,说到嘴,下面是不是也......”
“白思榆。”
“好好好,我知道了,我不说还不行吗?你都二十多岁了,怎么还这么害羞?”
沈泽不太想做声。
被扯到年龄时,他总是会不经意的想起白思榆身边比他更年轻的那些男人。
国外留学海归的秘书,连茶水间都是些刚二十出头的男人,个个都比他年轻。
要说狐媚子,像苍蝇一样围在白思榆身边的某个大明星也浪的要命。
哪怕想在阅历上多占一成,都起不到太大作用。
但不意味着他没有一点让白思榆留恋的地方。
他比其他人沦陷时间要更晚,一直试图用理智来牵扯情感,虽以失败告终,却清楚地将白思榆这个人看透。
利益至上,感情靠边,其他人或许比他更年轻,更帅气,但那又如何?
他对白思榆来说是有用的。
像他这样好使的棋子,全天下也找不出第二颗。
他心甘情愿为白思榆铺路,白思榆没理由放弃他。
对自己反复暗示,好像这样就能让自己的情绪变得稳定。
天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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