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日子过的不好。
哪成想,今天就知道溥经业和黄思嘉竟然勾搭上了!苗月月恨得一双眼睛都红了!
现在的人都不咋讲卫生,也没有这个条件讲卫生。
村里面的年轻小伙,要不然就是黑的跟个碳似的,长的也是五大三粗,身上还老是有怪味,苗月月那是一个都接受不了,现在好不容易有一个看上的黄思嘉竟然还跟她抢!
苗月月觉得自己是穿越来的,咋说也应该是个女主吧!
黄思嘉要是知道了,肯定会惊讶地挠头,她又没有和苗月月抢男主,咋突然就被女主角给记恨上了?
实际上要不是黄思嘉这两天闹了这么一出,苗月月应该都不知道溥经业这个人的。
在原著里溥经业刚处理完姥爷的丧事,回来在那个家没呆多久,趁着夜色又跑到城里面去了,后面就再也没回来过了。
苗月月不想嫁给村子里面那些长得对眼睛不友好的小伙子们,最好的选择就是嫁给一年到头也回不来两次的贝建明,这次黄思嘉闹了这么大的事儿出来,溥经业理所应当地就多待了两天,苗月月就瞧上了。
这几天村子里这么多事,刘翠英也就没带着苗月月去相看人家,大家伙都在吃瓜看热闹,这会儿被要了脸子,刘翠英一拍脑袋才想起这事来了。
她拿着苗月月吃到一半的三合面馒头,脸上带着熟练的讨好的笑容进去找苗月月:“好好的吃着饭,你咋突然生起气来了?”
“吃不下了,丢去喂狗吧。”苗月月理所应当地叫着。
刘翠英眼里面闪过了几丝不耐烦,还是被压下去了,哪有当娘的这样伺候自己闺女的。
“是因为对象的事儿是吧?老贝家那贝建明你晓得吧?他娘这几天也在村子里面相看,昨天还跟我聊了,说是你要嫁过去的话,他们家能出一个金戒指!”
刘翠英说着说着,眼睛都亮了,一个金戒指呀!乡下在泥巴里面刨食的人家一辈子都赚不到一个金戒指,贝建明是去参军了,但是彩礼给得多呀。
如果真出意外了,死在战场上,苗月月还能再嫁一次,这个买卖咋做咋划算,更何况老贝家离他们家也近,走路也就两三分钟,还能时不时地叫闺女去搞点肉和菜来贴补娘家……
这又是一个和原著不一样的地方了,原著林芝华可精明了,也没有被黄思嘉闹出来的这一些事吓到。
原著林芝华是单独找苗月月去谈的,这个金戒指也是单独给苗月月的,她可打得一手好算盘,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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