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是羊毛、鸡毛、稍微高档些则用的是狼毛,再往上则是用的紫毫,紫毫说的就是野兔的毛发,这种毛发制作出来的毫毛笔挺拔尖锐而锋利,弹性比狼毫更强,以安徽方舟城出产的野兔毛为最好。
眼前的这件毫笔,笔胜部位用的是金镶玉的材质,这是毫笔制作当中最奢侈的一种呈现方式,另外它的毫毛有所褪色,在阳光的照射下呈现出一种淡紫色的颜色,这种正是紫色兔毛经过长时间的氧化所蜕变出来的一种颜色。
金镶玉的材质!加上兔毛的毫毛!这种搭配本身就是奢侈的象征,无论它是不是名人的手笔,单独它的估价价值就已然超过了一万的价格,市场行情至少是在三万!
稳了!
苏晨没有过多犹豫,指着那金镶玉的毫笔说道:“邹老板!我就选这件毫笔!虽然我看不出来它的具体年限,但它的材质和品相摆在这里,明显就是一件高档的毫笔,从它的外围包浆上来看,距离现代约莫有两百多年的历史,大概率是康熙和乾隆这两个朝代的物件。”
“具体是哪个年代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硬件条件摆在这,其他几件藏品的价值有可能是大,但这件毫笔就是最有把握的!”
苏晨选定完毕,特意抬头看了邹海山一眼,面颊上难免露出紧张的表情,这是他最后的翻身机会,错过这个机会他就再无翻身的可能。
邹海山缓缓从皮箱中拿起那只毫笔,将它晾在苏晨的跟前,随即用一副稳重的语气开口说道。
“恭喜你!苏晨!你选错了,这件毫笔是四件藏品当中唯一一件价值低于一万的物件!”
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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