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外察,则是令外官于辰、戍、丑、未年朝见天子,核查是否具备贪、酷、浮躁、不及、老、病、罢、不谨等问题。考察制度是朝廷管制官员的主要手段之一,朱厚照通过京察撵走了不少不听命的官员,一定程度上也肃清了吏制。
然而,以上两种制度,因为考察年限过长,管理标准过粗,无法对日常的行政事务达到管控。所以又有稽查制度,所谓稽查是根据上传下达的章奏或来往文簿对百官实行的定期检查、监督制度。中央指望通过文牍和巡按,来保障政命落地,这不得不说是非常困难的。
朱厚照被逼得想出暗访制度,秘密派遣官员,来到地方进行实地考察暗访,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轻则告诫申斥,重则依法治罪。
而月池则希望将目标管理法带到大明。朝廷的总体目标被逐级分解,转换为各衙门、各级官吏的分目标。总目标与分目标之间环环相扣,形成一个紧密整体。只有各级保质保量地完成分目标,总目标才有望实现。
而来分配目标的同时,上级亦会予以财政支持。过去朝廷没有财政拨款的习惯,上头把任务一丢,下头就自己去民间收钱来办差。这表面上看起来是节省了财政支出,可实际却给予了地方横征暴敛、胡乱摊派的由头。这样长此以往,小农破家,税基受损,反而还不利于长期收入。如今,上级根据下级的目标适度拨款,便可大大减少对民间的侵扰。而以吏部为核心的中央,不会对地方行政的具体手段干预太多,在不违法乱纪的前提下,他们只要看结果如何。
至于如何保障目标实现的效率,月池和众位先生们商议后,命六部属官将应做、拟做之事逐条逐条登记在四本账簿上。一本交由皇上,一本留六部和都察院,一本送六科廊,一本送内阁。六部和都察院按照账簿的记载,逐月进行检查,完成一件就做个记号,没有完成就要如实禀报,并进行处置。而六科作为监察机关,则每半年对六部的执行情况进行考察。最后,皇上和内阁,则能通过查阅记载,对六科廊的稽查情况进行查实。
如此以来,六部和都察院监督地方,六科廊监督六科,天子与内阁再来监督六科廊,形成了一个完备的监察体系。这其中看似没有司礼监的事,可皇帝日理万机,又只有一双眼睛,怎么可能把这诸多事都看遍,对事务进行排序,处理细致末节,就又落到了司礼监身上。这下,内廷和外廷又形成了互相制约的局面。
刘瑾等人倒是很高兴,自从裁汰了镇守太监,宦官对于地方的把控力大不如前。这样一来,又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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