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营,把盐铁茶铜都收归少府专卖,严厉任何私营。卖的不便宜,但也让普通百姓可以承受,人头税也不算低,再加上田赋。
除此之外,山川池泽也都是秦王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嘛。
当然,百姓之渔猎,也不可能禁止,那就是要了人命了,派有征者对普通百姓象征性收点税就算了,但是对于非一般的,那就不同了。
矿产资源,也是由少府垄断的!
以及商税!
虽然现在市场经济并不发达,但是该有的还是要有,现在不定好规矩,等以后后世子孙怕就是不好再定了。
在现行土地政策下,必然有大批贵族官员不得已转走经商之路,商税也是一笔巨大的收入,而同时对于市场也不能不进行干预。
嬴政仿照宋朝的《商税则例》制定了详细的商税收取法律,新增设商税司,在各郡县都设置有税场负责商税征收。
明确了商税的征收对象、税率、征收方式等具体内容,要求征税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增加或者减少税率,不得随意干涉商人的经营活动。
为防止官员滥用职权,鼓励商人告发官员;对检举偷漏税情况查实的举报人,给予丰厚奖励。
目前商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市商籍。
经商之人会被列入单独的市商籍,只有市商籍之人才允许经商。
市商籍明言定为贱籍,这也是为什么把奴籍挂在市商籍的原因,是为了在名声上毁了市商籍。
市商籍之人分田只有农民一半,且禁止持有多余田亩,禁止买卖土地。
一户之人,直系血脉上查三代下查三代,禁止为官为吏,禁止参军,禁止得爵。
凡是贵族与官员禁止经商,禁止迎娶贱籍之人。贱籍女子为姬妾,所生庶子没有任何继承权。
市商籍想要转籍,户主禁止转籍,家人想转,需先转为奴籍三年,然后单独列出开户方可为农民籍。市商籍之人转籍,一生只允许转一次。
凡是商籍之人,需要每年向朝廷申报财产,交财产税,禁止商人穿戴丝绸锦缎衣物,禁止乘坐华丽的车驾,禁止乘坐马匹为力的车架。
限制商人的原因很多,不必细说,但是最重要的就是为了统治稳定,社会稳定。
不限制商人甚至是会影响政权的。
但是又不能杜绝商业,毕竟无商不富,社会发展商业活动也是有其必要性和积极性的。
农事不出则乏其食,商不出则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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