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我去过图书馆,在一本书的书页里曾看到过一首夹着的手写英文情诗,那底下的署名就正是旷宏杰。
所以莫非这真的就是同一人?我内心充满十分的好奇。
说起那首情诗,可谓意境优美,当时就觉得所留下手写情诗的那人定是个温柔且浪漫的男子。
抬头再看眼前的这位。不苟言笑,有着一张端正坚毅的国字脸,然后一头中分长发直到肩部,蓄着短须,眼神深邃而又带着几分的温文尔雅。我就更加想相信我的这一猜测了。
说实在的,中分长发这玩意,一般男生是极难驾驭的。但旷宏杰却是把这气质拿捏得恰到好处,将相形益彰发挥得淋漓尽致。
再反观她的女朋友宁思然,留着一头可爱的蓬松波浪卷,并且又是一副笑口常开的模样,跟他在一起简直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萌。我心想,这对情侣属实有点东西,不得了。
“在座各位都是依依的好朋友,那我先敬大家一杯。”为大家添好茶后,汤皓举起自己的杯子对我们说道,“依依讲,今晚只吃宵夜不喝酒,那么就暂且以茶代酒吧,谢谢各位的捧场!呵呵,以后也有劳诸位多多支持支持关照关照小弟!”
“你还小弟呀?”依依忍不住捂着嘴巴笑着,“你都还比颜启大七岁呢!人家喊你叔叔都可以了!”
“哈哈!总之都是我的大哥我的前辈就对了,年龄什么的,那都是虚的,以后有求于大家的时候多着呢,我岂敢妄自尊大?我可不敢……依依你说对吧,呵呵呵!”汤皓倒是有些情商,这说的话,既可无形中捧杀大家,又可让自己以退为进——不愧是巧舌如簧的导购。
“噫~!”依依见汤皓满是诚意,也不再予他为难,而是率先举起了回敬的茶杯。
于是大家也纷纷举起了自己的杯子,一番互敬,各自喝了一口。
“坐坐坐!”汤皓说,“大家动筷,随便吃!不要客气,呵呵呵!”
我放下茶杯,夹了一块凤爪放进了自己的碗里,接着用汤匙舀了一勺另一个碗里的咸骨粥送进嘴巴。
不知为何,一晚上我老是不自觉地会想看向旷宏杰,仿佛他身上有着什么不可抗拒的魔力吸引着我似的。
而旷宏杰就像什么动作都慢别人半拍的那样,被带着节奏却又不过失体统。全程该听别人说话就专注地听别人说话,该有笑的地方他也微微而笑,也不是那种极其沉浸自我或思想游离的状态。
反倒是宁思然一直为他夹菜,跟他不时说一两句悄悄话,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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